按照全国、全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区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重庆市渝北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非法集资违法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第二条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反映和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社会公众可重点关注宣传公开集资返利、收取大额预付费、充值换积分返利和群众聚集性参与等4类风险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认定有效的,按照《渝北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
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进入起诉、审判、执行等司法环节的刑事案件,不在线索征集范围内。
二、征集方式
(一)微信举报。全市统一举报窗口,“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有奖举报”栏目。
(二)电话举报。区处非办:023-67821255;区公安分局:023-67803369。
(三)信件举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两路街道义学路32号区政府办公楼7楼,邮政编码:401120。
三、其他事项
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应当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对他人诬告、陷害。倡导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举报对象基本信息和非法集资行为的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重庆市渝北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