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川渝通办”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川办发〔2020〕67号)和《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川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务实做好我区川渝通办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事项,动态更新发布。对照两批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2),领取权限在区县及以下的事项,完善窗口办理地址、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个性化要素并发布区县事项办事指南,配置网上办理流程推进网上运行。
二、对接上级,规范通办流程。各区级部门要主动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明确事项办理流转具体程序,细化岗位职责、资料传输渠道、联动方式、权责划分等内容,对收件受理、过程办理、办结送达各环节进行规范,推动川渝两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第一批事项(97项)在2020年年底已实现两地通办,推动第二批事项(115项)在2021年10月底前实现两地通办。
三、设置专区,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线上依托“渝快办”川渝通办服务专区,向个人和企业精准推送川渝通办服务,实现收件受理、服务检索、办件查询、咨询投诉建议、好差评等功能。线下要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及社会保障中心、医疗保障中心、车辆管理中心等分中心和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川渝通办专窗,为办理川渝通办事项的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帮办、陪办、代办等服务,建立邮政寄递配套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寄递资料,用“快递跑”取代“群众跑”。
四、加强宣传,提升知晓度。各部门及镇街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选树典型案例,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推广和服务推送,主动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川渝通办事项知晓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