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第6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渝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月7日重庆市渝北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渝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渝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至21日召开,会期3天。
建议重庆市渝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渝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渝北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渝北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渝北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渝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渝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两江新区直管区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2020年工作安排;票决2020年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选举。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渝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