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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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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渝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教育强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区教育工作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方面。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加快建设教育强区、文化强区具体举措,全面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出台《渝北区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渝北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法》等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履行发展教育职责。
  (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方面。2018年,年初召开教育年度工作会议,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参加会议;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教育工作65次、四大家领导专题调研教育工作56次。建立教育统筹协调工作制度和部门协作常态化机制,继续强化对22个镇街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教育相关职责效果良好。
  (三)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方面。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包含民办)党建管理体制归口区委教育工委统一管理,实现全覆盖。印发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清单,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考核和校级干部考核,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有力提升。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形成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责任体系。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培训 111 人次。开展党建督查4次,组织约谈388人次,查办案件34 件、处理12 人。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建考核中的占比提高到45%,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和督促作用。
  (五)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印发《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队伍建设意见》,出台校级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年轻干部培养制度和教育系统校长实名推荐制度和学校二级班子备案制度,严格开展校级干部考核评价,严格选人用人。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
  (六)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上好思想政治课、融入相关学科教学、创建良好校园文化、开展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通过上好思想政治课、融入相关学科教学、创建良好校园文化,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七)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方面。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统筹纳入党建督导、校级干部绩效管理、学校年终绩效考核等指标及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民主(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制定风险防控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重大会议、活动及外聘专家备案审查制,强化重点管控,全年妥善处理涉教舆情97件。
  (八)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方面。印发《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领导统筹机制,形成责任分工推进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有效落实。
  (九)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继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组织普通话测试3次,2018年语言文字达标学校66所,达标率73.33%。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十)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方面。清理教育系统公共服务事项30项,制定完善办理流程信息表和办事指南,全部完成上线服务工作。建立区级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通知》《重庆市渝北区技能人才激励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等10余个文件。
  (十一)执行国家和市级重大教育政策,推进国家和市级重大教育工程、项目方面。成立中小学校建设指挥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区级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联动机制,重大工程管理更加规范。
  (十二)深化教育改革开放方面。建立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协调、责任督查、风险评估和舆论宣传机制。开展普通高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选科分层走班教学改革试点,并纳入市教委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课后服务试点经验被教育部作为典型经验刊发。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积极促进华文教育基地建设,3所学校与美国学校签订了友好交流合作协议。承接2018年汉语桥—美国校长访华之旅代表团来渝交流活动。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十三)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方面。全年,新增公办园53所,增幅120.45%,公办园占比由15%提升到30%。普惠园达到215所,占比65.75%,占比率稳步提升。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每生每年城市1535元、农村1635元纳入财政预算。增加园用编制144名,公开招聘幼儿教师77人,选聘3人。按照24生/千人指标规划配套幼儿园,每镇建有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从2018年起所有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均举办为公办园或普惠性幼儿园。
  (十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制定《渝北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初中升入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7.3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较高水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提前完成基本均衡区县国家认定,并接受市基本均衡区县复查验收,力争2019年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县创建工作。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实施城乡统一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向农村学校倾斜,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向农村倾斜(财政预算每生每年城市小学1535元、初中1735元,农村小学初中分别高100元;不足100人按100人计算,且教学点单独计算;对50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另行安排补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装备达到统一标准要求。已全面完成16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市定标准。
  (十五)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方面。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7.3%,职高招生比为46.25%,达到职普招生比≥45%的要求。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城市1735元、农村1835元,中等职业学校按每生每年1500元纳入财政预算。
  (十六)加快发展现代中等职业教育方面。采取行业、企业直接投资办学、企校联合办学(办班)定向培养企业急需人才,学校实训场地引入行业、企业进校办厂等形式,减少5个专业,新增1个专业,形成了专业与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了产教深度融合。全区所有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
  (十七)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方面。民办学校差别化扶持政策体系健全。民办普惠园生均公用经费分级别按统一标准补助,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小学700元、初中900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00元补助标准。建立民办教育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三级联动机制,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制定《渝北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渝北区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依法依规加强了民办学校年检及安保年度考核,未出现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十八)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方面。教师继续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每年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成效、有创新。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2.5%预算培训经费,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2018年教师培训费支出1947万元。制定《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通知》,开创老年教育新格局。开展书画进社区、社区教育成果展等活动,全年受教育培训总数129877人次。
  (十九)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方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实施意见》,以思想政治课为依托,注重多学科渗透,构建多位一体的学校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内容体系。每学期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不少于3课时。
  (二十)大力加强国防教育方面。召开全区学校国防教育工作会,印发《2018年渝北区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加强学生军训组织领导,开展国防教育“五个一”活动。落实专项经费约80万元,切实保障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学生军事技能训练。
  (二十一)办好特殊教育方面。建有区特殊教育学校1所,成立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建成回兴小学二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019年拟建5—7个二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018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专项经费149万元纳入区财政预算,全区6—16周岁持证残疾人数622人,受教育比例达70.42%,计划到2020年,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
  (二十二)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方面。建立完善从学前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全年共有3.3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各类资助资金6771万元。出台《渝北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中小学入学办理须知》,对符合规定、办齐手续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在指定学校就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每期开设7节心理健康教育课,80%以上学校已建立心理咨询室,全区有54所学校安装了亲情电话共112部,43所学校建立了视频聊天室共53间。利用校外教育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确保留守儿童都有丰富多彩的童年。
  (二十三)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方面。2018年,累计收受教育信访60余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信访人合理诉求基本得到解决。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二十四)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方面。区委、区政府定期研究教育重大事项,健全和履行教育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教育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出台《渝北区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二十五) 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方面。制定《渝北区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印发《渝北区公共服务设施优化方案的通知》《渝北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区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教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财政资金投入上、公共资源配置上做到“教育优先”。
  (二十六)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方面。修订完善《渝北区中小学校点布局专项规划》,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实施《渝北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联盟发展的实施意见》,城乡、校际间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十七)实施各级各类教育标准方面。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农村学校全面达到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项底线要求。
  (二十八) 强化教育督导方面。2018年,区政府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复查迎检、区第五届督学聘任、督导责任区设置等教育督导工作;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立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督导与质量监测中心,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配备3名在职在编专职督学,聘任72名责任督学、8名行政管理督学,落实3-5所学校配备1名责任督学;设置6个教育督导责任区,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教育督导工作经费298万元列入区财政预算,充分保障工作需要。面向全区督学开展40学时集中培训和60学时网络培训(含市级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拟于2019年全面使用市级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的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区教委将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结果作为对学校(幼儿园)及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十九)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印发《渝北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18年,解决军人子女入学近100名,军人子女报考我区普通高级中学全部落实加分政策。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三十)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方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18.89亿元,比上年增加0.6亿元,确保了“两个只增不减。
  (三十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实行正负面两个清单管理。建立人力社保部门综合管理,教育、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教师招聘机制。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杜绝了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的情况。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实行学区、集团(联盟)交流、走教制度。实施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高中小学中高级职称比例,严格实行评聘结合,加强聘后管理。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严格按要求选聘2000余名国家教育考试考官、450余名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完全能够满足全区各类国家教育考试需要。
  (三十二)加强教材建设方面。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材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本教材编写工作备案核准机制和审读工作机制。开展了学校课程设置、教材征订以及校本教材的使用开展自我排查,全区学校无不按要求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情况。
  (三十三)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方面。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计划》, 2018年已消除超大班额(6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为2.6%,同比下降0.1%,到2020年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56—65人)控制目标;普通高中共计363个教学班,其中大班额比例为4.68%,并逐年减少,无超大班额情况。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5834元,实训工位数7048个,生均实训实习工位数0.41个,教学仪器设备能满足学校所有教学需求。安排专项资金约2860万元,建成6个标准化考点,能够满足全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需要。
  (三十四)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方面。建立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统筹推进体制机制。落实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6550余万元。分期分批开展教育管理者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素养培训。建立渝北区临空智慧教育平台,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讯飞杯”优质课大赛等。依托渝北区临空智慧教育平台推进三个课堂建设,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与中国电信重庆分公司签订了五年服务合同,实现了全区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宽带网络全覆盖,数字校园全覆盖;全区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率100%。全区中小学百生终端数22台,百生拥有教学终端数16.2台;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网络学习空间开通率大于90%,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开通率达100%;拟创重庆市第一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2所。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
  (三十五)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开展了争做“新时代好少年”、“传承红色基因”、“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切实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区委、区政府不存在以升学率(考取重点大学人数等)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奖惩的现象。对辖区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少年宫、社会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等机构服务于广大师生进行了整体部署。2018年评选第二批渝北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6个。
  (三十六)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强化教学纪律,规范学生管理方面。转发市教委《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求,全区所有学校均制定了章程,每年对学校按照章程办学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重庆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审批民办学校。制定《渝北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渝北区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3个教育培训机构不合格,4个基本合格, 3所幼儿园年检基本合格,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年检不合格的2所民办园取消其普惠园资格。专项查处英博尔等20余个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召开两次全区性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部署国家教育考试保考各项工作,确保领导组织到位、部门联动有力、综合环境良好;坚持依法办考,规范办考,实现了“零差误”和“零投诉”;未发现生源买卖情况。
  (三十七)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方面。成立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2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印发《渝北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渝北区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防欺凌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教师申诉,全年内无学校担责的人身、设施和活动等方面的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建立了多部门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全年内无学校担责的重大食品安全和传染病事故发生。2018年全区学生近视不良检出率为55.08%,下降了5.78%。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