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执行情况
(一)全区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1—7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5亿元,为预算64.7%,同口径增长13.6%,自然口径增长9.9%[1];国资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9亿元,为预算30.5%,同比下降66.7%;无基金预算收入。
在税收收入方面,2016年1—7月完成3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4%,为预算61.6%,同口径增长7.8%,自然口径增长4%。其中:工商各税23.6亿元,占税收收入65.8%,为预算54.7%,同口径增长1.5%,自然口径下降3.5%;耕地占用税完成5.3亿元,占税收收入14.7%,为预算180.6%,同比增长128.1%;契税完成7亿元,占税收收入19.5%,为预算57.4%,同比下降9.5%。
在非税收入方面,2016年1—7月完成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为预算94.8%,同比增长72.5%。
(二)镇街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1—7月,全区镇街财政收入完成15.6亿元,为预算59.5%,同比增长8.9%,其中:税收收入15.3亿元,占全区税收收入42.6%;街道财政收入完成15.2亿元,为预算59.1%,同比增长7.6%;镇财政收入完成0.5亿元,为预算74.1%,同比增长73.5%。
二、支出执行情况
(一)全区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1—7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亿元,为预算58.1%,同比增长11.2%;基金预算支出23.9亿元,为预算53.1%,同比下降38.1%。
(二)镇街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1—7月,全区镇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亿元,为预算69.9%,同比增长58%,其中:街道预算支出3.7亿元,为预算60%,同比增长48.8%;镇预算支出6.6亿元,为预算77%,同比增长63.6%。
三、财政收支简要分析
(一)收入情况分析
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办法调整影响,2016年1—7月地方税收收入减少12250万元,拉低了自然口径增长率。分税种看,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分别完成4.3亿元、5.4亿元、4.7亿元、1.3亿元、0.7亿元、0.8亿元、2.4亿元、3.9亿元、5.3亿元、7亿元,同口径增幅分别为-9.4%、42.8%、0.1%、-1%、24.9%、3%、36.9%、-28.8%、128.1%、-9.5%。
1—7月全区完成非税收入5.6亿元,为预算的94.8%,同比增长72.5%。非税比去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是规范历年非税收入管理入库所致。
(二)支出情况分析
2016年1—7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1亿元,为预算58.1%,同比增长1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分别为4.4亿元、6.3亿元、7.8亿元、0.7亿元、0.6亿元、5.4亿元、5.1亿元、1.7亿元、15.1亿元、3.5亿元、0.8亿元、0.8亿元、1.4亿元、1亿元、1.2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1.5%、47%、10.6%、396.4%、31.9%、17.5%、9.6%、124.7%、-5.8%、21.5%、-43.1%、-4.3%、4.5%、34.2%。
1—7月全区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9亿元,为预算53.1%,比去年同期下降38.1%,主要因为今年土地出让金支出比去年有所减少。
1—7月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6万元,为预算62.8%,比去年同期下降43.5%。
2016年8月5日
[1] 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成比例发生变化,为提高收入数据可比性,2016年7月起,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工商各税、增值税、营业税收入增幅分“同口径”和“自然口径”两个口径反映。其中,“同口径增长”是指按“营改增”政策对去年同期数据进行调整后形成的增幅,“自然口径增长”是指不对去年同期数作调整自然形成的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