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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630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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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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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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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3-03-31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违法建筑整治、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危旧房改造、公路建设和管护等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无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904,823.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14,985.92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837.32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7,335,796.11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145,958.7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9,837.32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904,823.2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6,373.44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预算90,455.60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993,662.86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311,080.00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7,230,064.62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3,186.72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7,335,796.11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3,893.17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201,902.94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14,985.92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4,985.92元,比2022年增加7,145,958.79元。其中:基本支出1,923,841.30元,比2022年增加133,893.17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改革后足额预算人员经费、事业单位独立预算后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791,144.62元,比2022年增加7,012,065.6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等项目的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837.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837.32元,比2022年增加189,837.3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6,000元,比2022年减少1,50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公务接待费16,000元,比2022年减少150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流程,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791,144.62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霞 联系方式:023-6716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