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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玉峰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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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3-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4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公开招录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简章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公开招录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根据《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渝北委组〔2020〕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优秀本土人才到村挂职,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回引数量
回引在村挂职本土人才3名(环山村1名、旱土村1名、双井村1名)
二、回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热爱家乡,致力于农村工作、党的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
3.拥有玉峰山镇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在重庆主城九区之内,或者虽户籍不在玉峰山镇但实际在玉峰山镇内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并打算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人员;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制作办公文档和表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曾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9.有被责令辞退情形的;
10.曾任玉峰山镇本土人才未满期限主动辞职的,三年内不得推荐;
11.中央、市委、区委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村专职干部的情形。
三、回引程序
(一)推荐上报
玉峰山镇村(社区)“两委”积极宣传,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成为本土人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等方式综合考量,择优推荐,经集体研究后将推荐的本土人才的信息登记表(需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持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证明、退役军人需持退役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交至镇党建办。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推荐上报的本土人才进行面试,所有符合要求的被推荐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以100分计算。
2.加分:以下情况可享受笔面试成绩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不可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1)中共党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的,面试成绩加2分;
(2)退役军人:为退役军人身份的,面试成绩加2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本土人才考察人选按面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镇党委集体讨论确定。
考察由玉峰山镇党委组织实施。
(五)体检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本土人才推荐人员,经镇党委择优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通知本人到区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再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程序。
(六)备案审查
体检合格者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查,审查通过者按程序办理手续,若出现审查不合格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递补。新录用人员由镇党委研究决定具体挂职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留用;不合格的,不予留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土人才待遇标准按照《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调整村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待遇的通知》(渝北财社〔2020〕230号)文件执行。
(二)回引本土人才工作由镇党建办负责,全程接受镇纪委监督。
附件:玉峰山镇本土人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