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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7980420490/2024-00097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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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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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玉峰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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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9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2024年度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人员名单公示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2024年度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区卫健委《关于做好2023年十四项计生惠民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名单公示于玉峰山镇人民政府官网。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享受标准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含半边户)
1.对象确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为本辖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1个子女或者2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2.奖励标准:农村独生女孩家庭父母:1560元/人/年;农村独生子、双女户家庭父母:108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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