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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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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服务、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办理服务、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等职责。具体职责任务如下:

1.承担城乡就业失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工作,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信息库,动态掌握人力资源就业失业情况。

2.承担城乡劳动者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创业帮扶等就业创业服务。

3.承担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就业补贴办理、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4.承担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业务办理。

5.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办理。

6.承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核查认证和社会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7.承担灵活就业人员、国有企业"单解、双解"人员、低保对象等政策扶持对象社保补贴办理等事务性工作。

8.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受理、调处劳动保障纠纷。

9.内部运行管理和其他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渝北区仙桃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无内设机构,无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81293.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1293.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83593.44元,主要是日常公用及人员经费拨款减少126279.76元,社保便民大厅服务工作拨款增加42686.32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81293.6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66031.36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8719.2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6543.04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83593.4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16046.30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2452.86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1293.6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1293.60元,比2022年减少83593.44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773.60元,比2022年减少116046.30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9520.00元,比2022年增加32452.86元,主要原因是社保便民大厅工作支出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便民大厅服务等重点工作。

渝北区仙桃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比2022年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继续严控公务接待管理及其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22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新增公车编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952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秦桂林联系方式:023-6758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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