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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193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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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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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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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组织与指导、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书籍报刊借阅等免费开放服务、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宣传等职责。具体职责任务如下:
1.组织开展群众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广播、电影、录音放映,组织板报制展、文艺表演、全民阅读、全民健身、体育竞赛、讲座、展览等活动。
2.开展文化艺术、文化科技等培训工作,辅导和培养群众文艺骨干。
3.开办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学习平台,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和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大众科普资料编辑和宣传活动。
4.挖掘、搜集、整理、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协助开展文物安全、保护、宣传等工作。
5.指导城乡社区文化室和群众自办文化组织建设。
6.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指导群众文艺创作。
7.承担广播传输,广播和“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维修、整治、扩展和管理。
8.内部运行管理和其他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渝北区仙桃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无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05797.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5797.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534719.37元,主要是文明城区常态化管理、公共文体服务及宣传经费拨款减少1196894.57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拨款减少350300.0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05797.0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000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376434.2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9406.72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252.8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4703.36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534719.37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29489.26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205230.11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5797.0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5797.09元,比2022年减少1534719.37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243.20元,比2022年减少329489.26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6553.89元,比2022年减少1205230.11元,主要原因是仙桃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一般性项目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公共文体服务及宣传、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运营及免费开放等重点工作。
渝北区仙桃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比2022年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继续严控公务接待管理及其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22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新增公车编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6553.89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秦桂林联系方式:023-6758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