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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仙桃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2 

单位职工人员增加

单位职工人员增加

一、事项名称

单位职工人员增加。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三条: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事项简述

参保单位因新招、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15日内或单位合并后的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社保经办机构为新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业务。

四、申报资料

1.经职工本人签字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简称《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 ( 注:延迟申报时间等于或超过3个月的,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或起薪当月工资表)。

2.为从事有毒有害、粉尘类作业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需提交由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市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

3.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只参工伤、失业保险的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职工本人自愿放弃参加养老、医疗、生育保险《承诺书》。

4.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提交退休人员审批表或退休证(退休人员只能在办理退休的单位参加医疗保险)。

五、报表填写

1.五险必须统一参保,不能选择参保。

2.参保人员五险增加时间:养老、失业保险为劳动关系建立当月,最早不能早于经办当年1月1日;工伤保险为申报当日,医疗、生育保险为申报次月1日。

3.月基本工资为起薪当月工资。跨年延迟申报的为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

六、办理方式

1.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网上经办,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具体网址: http://ggfw.rlsbj.cq.gov.cn/sbjb/siweb/riademosc/index.jsp?title=RIA%2520%25E6%25A0%25B7%25E4%25BE%258B&appname=riademosc

七、办理流程

窗口咨询、受理→经办人携带U盘和加盖公章的2份纸质件资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窗口办理→办理完成。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结果送达

业务经办窗口会通过“回盘”的方式将业务办结信息拷贝到单位经办人员业务U盘中。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一、办理地址

渝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单位参保窗口、各镇街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十二、办理时间

单位参保登记每月1-20号的工作日。

十三、咨询电话

社保局咨询电话:023-67802277;

仙桃街道劳保所咨询电话:023-67589692。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仙桃街道投诉电话:023-67589626。


附件下载:

人员增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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