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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355623469P/202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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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仙桃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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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0-01-3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仙桃街办发〔2020〕2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办、所、中心、站、大队,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街道决定在辖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仙桃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邓伟任组长,人大工委主任丁勇、人武部部长龚生荣、办事处副主任陈祥勇、李勇任副组长,街道应急办、规建办、物管中心、经发办、文服中心、仙桃派出所、交巡警双龙大队、城管仙桃大队、仙桃市监所为成员,负责统筹开展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打通安全通道,清理违章搭建,完善消防设施,规范用火用电,落实管理责任,实现“3个月消除重点隐患、半年见到成效、1年基本解决突出问题”的工作目标。
(一)2020年3月31日前。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完成摸底排查,建立基础台账和隐患清单;消除堵塞消防车道、占用消防救援场地等重点隐患,全面打通“生命通道”。
(二)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推进六大整治行动,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全部实现标识化管理,主要违章建筑全部清理,用火用电全面规范,消防用水全部恢复,街道高层住宅小区达到整治目标。
(三)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推进四大体系建设,消防设施完好率明显提升,应急处置队伍全面覆盖,智能化管理手段广泛应用,居民消防意识明显增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逐级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通道。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被堵塞占用;消防扑救面被遮挡;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堵塞、占用、锁闭。
(二)用电用气。电力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安装使用不规范;电力燃气设施老旧破损,电力线路超负荷运行,电力燃气管线私拉乱接,电缆井分隔不严实;违规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
(三)违章搭建。违规搭建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的建构筑物,违章搭建可燃雨棚,在建筑外立面违规设置防盗网。
(四)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五)消防管理。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微型消防站未建立,社区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不到位。
(六)消防意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不经常,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低,居民未掌握逃生自救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
五、工作任务
(一)开展六大整治行动。
1. 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位、隔离桩等;查处占道停车和经营等违法行为;清理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影响范围内的固定摊位、绿化植物、高大乔木、电线杆、路灯杆、广告牌等障碍物;对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划线、注名并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增设监控设备。(牵头单位:规建办;配合单位:物管中心、应急办、仙桃派出所、城管仙桃大队)
2. 开展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进行专业检查和检测维护,组织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和业主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自有部分和管道井开展全面自查。对敷设不规范的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要限时整改;对老旧破损的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要立即更换;对防火分隔被破坏的电缆井道,要立即恢复;对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要立即清理;对超负荷运行的电气线路,要限时扩容;对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液化石油气的行为,要依法查处。规范电力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安装使用,开展电力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检查,督促更换老旧破损及超负荷的电力燃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查处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经发办;配合单位:物管中心、应急办、仙桃派出所)
3.开展高层住宅小区“三查三清”行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三查三清”,即检查消防车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是否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清理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清理可燃雨棚、防盗网,清理违章搭建。发现上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对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等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清理可燃雨棚、防盗网,清理违章搭建由物管中心牵头,应急办、规建办、仙桃派出所配合;其他由应急办牵头,物管中心、规建办、仙桃派出所配合)
4.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行动。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自查,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检测,消防维保检测记录全部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存档备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对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缺失的,督促立即增补;对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损坏的,督促限时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由街道列入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物管中心、仙桃派出所)
5.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盲区清零”行动。逐栋明确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和管理人,无管理单位的,各镇街逐栋指定单位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高层建筑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配备专业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物管中心、仙桃派出所)
6.开展消防安全百日宣传行动。张贴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通告,播放高层建筑火灾警示教育片和系列公益广告,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将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纳入道路交通安全和日常安全防范提示内容,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宣传,对老弱人群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帮扶服务,组织人员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入户宣传,依托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一批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文服中心、物管中心、经发办、仙桃派出所)
(二)推进四大体系建设。
1.推进法制体系建设。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明确市政道路、小区道路等消防车道执法主体,明确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规、建、管、用各方责任,明确高层建筑外立面、底层商业设计,确保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有法可依。(牵头单位:司法所;配合单位:物管中心、应急办、规建办、仙桃派出所、城管仙桃大队)
2. 推进责任体系建设。推动街道主抓、管理单位主责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员、楼栋长基础信息采集、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等制度,健全高层建筑装饰建材、消防产品、电气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物管中心、仙桃派出所、仙桃市监所)
3. 推进应急力量体系建设。在新成立社区和高层住宅小区建设微型消防站,承担日常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初期火灾扑救职能。(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财政办)
4. 推进智能管理体系建设。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消防设施全面部署物联感知终端,在高层建筑集中的高风险区域布点建设高空瞭望、远程灭火等设施。(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财政办、经发办)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社区、部门工作职责。
(二)排查试点阶段(2020年1月23日至3月31日)。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改。社区为排查单元,组织联系科室、社区民警和网格员、志愿者混合编组,开展实名制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见附件1、2),完成工作目标中规定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全面开展整治行动,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逐栋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通过持续整治,实现阶段性整治目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高层建筑达到整治目标,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成立检查组,对高层建筑逐栋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整治并实施跟踪督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街道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社区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建立基础台账和隐患清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二)加强统筹,齐抓共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和电力、燃气企业有关工作的整合,通过联合检查、错时检查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违法违规案件。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街道将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
各社区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于2020年12月22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达标验收情况和工作总结。(联系人:朱元林 联系电话:67586989)
附件:1.高层建筑检查情况记录表
2.渝北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础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