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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355623469P/2023-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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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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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仙桃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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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5-18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8
仙桃街道睦邻路社区邻里中心文化内涵打造项目自主公开招标公告
自主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号:2210-500112-04-01-930874
项目名称:睦邻路社区邻里中心文化内涵打造项目
招 标 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
自主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现对睦邻路社区邻里中心文化内涵打造项目施工单位进行自主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进行报价。
一、本项目项目号:2210-500112-04-01-930874;
二、投标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可针对本投标项目进行投标;
四、报名地址:兰桂大道69号附1号仙桃街道办事处社服中心;
五、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18:00;
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3年5月23日12:00前递交至仙桃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七、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八、联系人:李燕,电 话:15823914066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7日
投标单位须知
一、投标文件封装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根据投标文件各分包的要求自行封装,整体封装的包装物上标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二、资质材料要求
(一)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投标资料内容包括:
1.公司介绍信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投标金额及工程清单;
6. 企业资质证书;
7. 投标保证金2万元;
注:以上投标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三、投标文件
(一)自主公开招投标文件由自主公开招投标公告、投标单位须知、服务内容和要求三部分组成。
(二)我单位对已发出的自主公开招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如对投标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向我单位要求澄清,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投标单位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投标文件,即投标单位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投标通知书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报价要求
(一)投标程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投标人指定地点,现场宣读报价并进行评标。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仙桃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
五、投标报价
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最高限价78万元,最低限价70万元。包括完成本项目各种税费、预算书及图纸全部内容、人工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所有费用。因中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不再补偿。
六、评审办法
(一)评审标准
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得有任一项应答高于单价限价,总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将为无效报价。
(二)中选原则
招标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投标通知书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单位中,招标人按照评标办法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名次并列时实行当场抽签决定。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方式:
经济标(90分),投标报价计分:(评委会成员平均经济标+投标人平均经济标)/2为基准标。高于基准标,每增加1%扣2分,低于基准标,每减少1%扣1分。
2.综合诚信评价(10分):近三年企业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有关行政部门综合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是否已满。
(四)投标单位或其投标文件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1. 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营业范围。
2. 投标单位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出现多个报价、投标方案均视为无效投标。
3. 不符合本投标文件第二篇第二条“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的内容。
4. 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随响应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应当终止投标会议,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投标会议: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投标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评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评标委员会组成:招选人依法组建5人或7人。
七、中选通知
(一)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正式结果公告。
(二)正式结果公示将在仙桃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中选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投标人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内容及方式进行变更,但需双方共同认定。
八、签订合同
(一)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
(二)中选通知书、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中标单位放弃中选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中选状态的,招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四)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
名 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
开户行:农行渝北城南支行
账 号:311125010492000190000922001
备 注:转账请备注睦邻路社区邻里中心文化内涵打造项目履约保证金(必填)
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睦邻路社区邻里中心文化内涵打造项目,总面积约2800平方米,该装饰装修工程含税金总预算金额:78.09万元。
二、服务要求
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项目施工图执行,项目详细情况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开竣工时间及验收方式
(一)开竣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执行。
(二)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投标人组织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验收,并达到国家和地方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并合格。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定后完成工程总量的50%,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量清单并签字确认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二)整体工程竣工后并通过甲方现场收方预验收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三)结算完成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四)质量保修金:结算金额3%,支付完剩余工程款之前缴纳质保金,质量保修期满12月后,乙方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质量保修金。
(五)合同付款单位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仙桃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