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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26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工作通盘考虑,把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依法治镇工作的基础。一是调整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班子。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组建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政法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各村居书记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服务能力,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

2.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一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2024年以来,贯彻落实年度普法规划,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在继续坚持上法治课、设点咨询、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挂图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广播、网络、户外电子屏等普法形式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累计开展普法活动2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群众超过1万人次,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网络诈骗、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妇女权益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了对青少年学生、企业员工和居民的普法教育,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履行义务,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带动全民法治素养的提升。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教育培训等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组建以法律明白人、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主的普法教育“关键队伍”,在队伍中开展法治主题教育及法治培训系列活动,着重提升普法“关键队伍”普法能力,优化普法队伍素质,以“关键队伍”力量带动全民法治素养提升。三是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举办了2期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运用全市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5%以上,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对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17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了提档升级,保障镇和17个村居都配有律师,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2024年以来,我镇对接律所共接收各村居法律咨询600余次,参与村居法治宣传30余次,参与处理群体纠纷5次,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12次。为我镇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全方位、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4.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帮教工作。做好问题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涉毒人员、涉邪教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控严、服务好”。对在册矫正对象,进行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对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在册吸毒人员进行排查核实,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建档以及定期走访;对在册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三位一体”管控。

(二)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法治支撑、依法保障“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情况

兴隆镇积极响应并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基础设施、加强区域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同时,兴隆镇还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镇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实施。一是攻坚历史遗留问题,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征地拆迁、债务纠纷等积案6件,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攻坚营商环境优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激发市场活力。

3.强化执法监督。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强化纪律约束,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同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合法。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对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维护法治统一,做到政令畅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立改废并重。

2.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严格限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或增设行政审批环节,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四)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情况

1.严格合法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镇司法所作为审查主体,对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执法决定等事项进行全覆盖审查。

2.优化整合政府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律师等法律顾问队伍资源,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将合法性审查设为行政决策的前置程序条件,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法律文本等都符合法律要求。

3.强化公众参与,拓宽民主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的重要环节。一是依托镇村两级政务公开平台,对重大决策事项提前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定期下沉村(社区),通过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确保决策贴近实际、符合民需。

(五)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1.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条例》的规定,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镇长、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人员承担的执法责任,围绕“141”体系框架,将综合行政执法纳入“平安法治”板块运行和管理。二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本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违法的,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原则。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2024年,我镇组织执法人员培训42人次,其中执法人员参加区级培训10人次,镇级培训执法人员32人次,共23人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网络教育培训。

3.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社会满意度。按照区委要求,我镇深入开展各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各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全镇开展行政检查656次,其中不特定对象巡查174次,特定对象检查482次,办理行政处罚197件,共罚款17260元,完成规划建设审批许可95件。积极主动联合区水利、环保和宏利公司,集中开展了河道集中整治行动。秉承柔性执法原则,对部分不合法经营摊点负责人进行了面谈,责令整改。多次与辖区派出所、公巡大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开展多勤联动,对兴隆场镇交通秩序、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齐门摊、违规占道经营、游推游贩、违法经营行为等进行整治,维护场镇日常秩序。

4.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镇作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已打造新执法办公阵地150平米,购置综合执法车辆1台,执法制式服装、执法记录仪、对讲机、便携打印机等执法装备基本配置完成,有效提升了我镇执法队伍形象。我镇在学习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区级执法文件精神、各区级执法支队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作了《兴隆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兴隆镇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试行)》、《兴隆镇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等文件,并已完成制度上墙,所有执法人员已全部入驻“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应用,四季度执法活跃度达100%。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情况

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诉讼中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资料;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落实司法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2.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严格行政问责,落实问责机制。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对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研究并迅速予以回复。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1.镇(街)、村(居)调委会严格落实“一台账、三表、四制度、五有、六统一”。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2024年全镇各调委会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36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定期对17个村(居)定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2024年共排查、预防纠纷218次,对摸排出的矛盾隐患认真梳理、及时化解,将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2024年至今无一起因排查不到位或者化解不及时,发生民转刑案件、重特大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3.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和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着力提升基础业务办理能力。强化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全面落实推进诉访分离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8件,接待群众来访800余人次,走访群众1300余人次。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原原本本学法。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班子会等契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知识,推动学习宣贯走深走实,在全镇树立信奉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增强法治意识。

(二)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办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三)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依规督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践行责任担当。会同班子成员,对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高我镇现阶段正处在大力发展经济的阶段,引进项目较多,征地矛盾纠纷以及劳务纠纷较多,需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为了个人利益,信访不信法,不畏惧法律,不信仰法律,“遇事找法”的风气还没有根本形成。需进一步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农村留守老人较多,行动不便且法律常识较为薄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与普及需进一步深入村居院落。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5年,我镇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如下:

(一)工作思路

1.坚持依法行政。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目标举措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开展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同时,完善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优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员素质。同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4.加强制度建设。在行政执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5 3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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