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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6773R/2024-00048 
    • [ 发文字号 ]
    • 兴隆府发〔2024〕34号 
    • [ 主题分类 ]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兴隆镇 
    • [ 生成日期 ]
    • 2024-04-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7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隆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兴隆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渝北区兴隆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4418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兴隆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渝北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灾基本情况

一是现有未销号的地灾点3个,其中2个(天堡寨村1社谭家院子危岩、龙平村七一水库旁危岩)正在办理销号,1个(美园丽景二期车库外侧危岩)已完成治理,处于竣工监测中;二是危险源1处,因G351扩建造成杜家村下油房滑坡,威胁常住人口47人,采取临时避险撤离,目前该处由区更新公司委托专业监测单位采取监测措施;三是辖区内山区较多,地形复杂,构造发育,成灾条件较充分,地质灾害处于多发态势,2024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防治工作任务仍很艰巨。

二、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的特点,结合地质构造及地层岩性等成灾条件分析,诱发因素仍以强降雨为主,其次为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等。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结合近年来气象基本规律及降雨与地质灾害关系,汛期仍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期,整个主汛期为旱涝交替,涝重于旱,要实时关注气象部门气象预报及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推送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时准确将气象等相关预警预报信息层层传达到辖区内每名群测群防员及每处每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并提醒群众注意防范降雨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人为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今年我镇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填方削坡、水利水电工程、建房及农村公路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较为频繁,预计全年工程建设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的频率与去年持平。重点防范区域为辖区内居民小区、乡村振兴建设、公路建设、建房、水利水电工程、各类人工堆积体等区域。

(三)采矿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虽然我镇辖区内矿山实施了关闭,但仍然要防范因采矿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主要以地面塌陷及边坡失稳以及各类人工堆积体(弃渣场、消纳场、矸石山)引起滑坡为主。

三、重点防范区域和时段

重点防范区域为南天门村、杜家村、黄葛村、龙平村、永庆村、发扬村、保胜寺村。重点防范区域主要包括农村建房屋后切坡以及辖区内道路、场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居民点、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

综合2024年强降雨偏早的预测以及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按照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安排,2024年重点防范期起始时间提前到4月、延长至10月。

四、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始终坚持以防为主、综合施策,深入实施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全面提升抵御防范地质灾害风险的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夯实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基础

1.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采取防灾视频、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防灾避险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组织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及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参加区规资局开展的地灾防治培训以及镇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培训,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

3. 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组织做好全镇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各专项排查工作,按照“点、线、面”结合的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开展巡查排查。加强农村建房屋后切坡以及辖区内公路、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设施、场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居民点、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驻守我镇107地质队员的技术指导下科学合理划定危险区,明确监测责任人,落实群测群防员;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等措施进行防治。

4. 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充分收集市、区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及时向辖区内各村居推送气象信息,加大分析研究,常态会商研判,重要时段、节点加密会商,准确划定防范重点区域,及时、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

5. 加强应急处置。相关部门和各村居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出现灾险情,各村居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先期妥善处置,组织临时避险撤离,同时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强化地质灾害点的避险撤离演练,汛前对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开展1次单点演练,增强演练针对性,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二)做好强降雨期间紧急避险撤离

认真落实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印发<重庆市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渝地指〔20234号)文件精神,做好紧急避险撤离预案,落实“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全力确保强降雨期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对新发生并认定为避险搬迁类地质灾害点,要做到“即定即搬”,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四)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对新发生并认定为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尽早完成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继续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

我镇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确保设备正常。同时根据职责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训练。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治机构,强化防治责任

为进一步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成立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办、综治办、财政办、社事办、党政办、规资所、派出所、医院及其他成员的组织机构。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责任,规建办、应急办、规资所负责地质灾害日常事务处理,其他部门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村社两级地灾防治责任,与全镇17个村(居)委会签订地灾防治责任书。

(二)严格考核评价,提升工作质量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按照注重实效要求,重点从各村居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视程度、群测群防、工程治理、避险搬迁、应急演练、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对鉴定为地灾点和有地质险情的危险地区安排专人监测,对监测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定人、定点、定时监测,按时报告,对不负责的镇村干部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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