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6773R/2022-00079
- [ 发文字号 ]
- 兴隆府发〔2022〕103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兴隆镇
-
- [ 生成日期 ]
- 2022-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0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整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
兴隆府发〔2022〕103号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整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镇级统筹协调、部门联合行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兴隆镇规建办、农业服务中心、执法大队与各村(居)形成合力,常态化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减少露天焚烧现象,有效降低细颗粒物浓度,确保达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度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露天焚烧禁烧政策。
兴隆镇相关部门会同各村(居),通过宣传物品、现场宣讲等形式,宣传露天焚烧危害、禁烧范围、管理要求、处罚规定,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优点、补助及奖励等相关政策。
(二)巡查整治禁烧区露天焚烧行为。
由兴隆镇相关部门组织各村(居),每年11月至次年3月集中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等工作。
1、对辖区内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焚烧行为进行巡查整治。
2、按照《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经营食品摊贩的通告》(渝城管局〔2019〕62 号)等相关要求,落实对建成区内露天焚烧垃圾、树叶、杂草,非指定区域和时段露天烧烤、熏制腊肉情况的巡查整治。
3、按照《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渝农发〔2016〕277 号)等相关要求,在国道及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 2 公里范围内以及重点区域、人口聚集区,落实对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的巡查整治。
4、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松材线虫病 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渝重林防指〔2021〕3号)等相关要求,加强对“冬春战役”除治疫木焚烧过程的巡查监管。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科技支撑。
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露天焚烧情况及时推送给责任人,确保1小时内处置到位。鼓励村居在具备条件的建成区周边区域、禁烧区域内,主动开展秸秆及杂草的收集、粉碎、发酵等一体化综合利用工作,探索利用疏结合模式,进一步减少露天焚烧现象。
(二)强化责任监督。
为明确主体责任、确保相关禁烧政策落地落实,相关部门利用现场巡查等方式,对各村居天焚烧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根据发现火点数、响应处理时间等,对较差的村居进行通报,较好村居进行表扬,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