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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5408455X1/2024-00057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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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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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王家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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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13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渝北府发〔2020〕21号)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编制了《王家街道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已经街道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明确适用范围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街道《标准目录》是根据《渝北区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覆盖了镇街层级所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包含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国土空间规划、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等13个领域164条事项,并依据法律法规、上级规定和镇街层级权责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
二、全面信息公开
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标准目录》全面、系统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指导各村(社区)结合村(居)务公开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公开渠道为“政府网站”的,要及时将公开内容报送街道政府网站分领域专栏公开;公开渠道为“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的,要及时将公开内容推送至党群办予以公开;公开渠道为“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的,要将政府信息推送至公开主体,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规范公开审查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按照“谁行使权力,谁负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由经办人员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四、严格督导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标准目录》要求和职责分工,在抓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督促指导村(社区)抓好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促进全面、规范、有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党政办将适时对公开主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按《标准目录》要求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或者敷衍了事、错漏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王家街道13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