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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5408455X1/2023-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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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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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王家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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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1-03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1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街道相关部门、驻街相关单位:
为贯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重庆市环保局关于转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环〔2015〕30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我街道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杜绝环境污染,保护辖区及外界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辖区及外界财产损失,使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我街道特编制《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用于指导我街道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行动。
现将《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守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渝北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增强王家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内企业环境风险意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进一步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王家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王家街道办事处能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污染周边环境,将事件造成的损失与社会危害降到最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通知》的要求,结合王家街道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渝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王家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因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泄漏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2.
因生产工艺故障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3.因擅自拆除、闲置、关闭、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违法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4.
其他的突发环境事件。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原则应遵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救人第一、环境优先;先期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快速响应、科学应对; 应急工作与岗位职责相结合等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预案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 01号)等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项目相关文件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及时有效,做到合法、合情、合理。
2.救人第一、环境优先。本着救人第一、环境优先的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严禁出现因顾虑物质财产损失而延误救援、延误污染防治现象。
3.先期处理、防止危害扩大。加强环境事件危险源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及政府的环境安全意识。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工作,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人员、物资和技术等各项准备工作,保持应急系统常备不懈;加强培训和预案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保证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4.快速响应、科学应对。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事先针对各种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形成分工明确、准备周全、操作熟练的高效处置措施。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完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充分发挥本街道优势和专业救援力量的作用;并在切断和控制污染源等方面与企业内部其他预案、在现场处置等方面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进行有机衔接。
5.应急工作与岗位职责相结合。在突发环境事件下,需坚持统一领导, 分级响应的原则,针对各种情景落实每个岗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本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应急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实行应急指挥长负责制,把事故控制在有限范围内,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当王家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及布局等发生变化时,需及时对应急处置预案修订;通过演练及时对设置不合理的步骤进行调整。
1.5应急预案体系
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根据辖区内各企业情况,在辖区应急预案框架内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企业应急预案、王家街道应急预案、渝北区应急预案三者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破坏性、可控性,分级启动,企业应急预案启动后不足以应对时,渝北区王家街道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启动王家街道应急预案,如王家街道应急预案启动后尚不足以应对的,应请求渝北区政府启动区级应急预案。
第二章 王家街道基本情况
2.1王家街道基本信息
王家街道于2010年4月成立,行政区域由原双凤桥街道硚田村、玉峰山村、苟溪桥村以及新华村、黎家村部分社和古路镇王家社区、荣华村、大屋村以及石权村和木耳镇举人坝村部分社组成,辖区面积35.5平方公里,现辖荣华、大屋、玉峰山、苟溪桥4个村61个村民小组和王家、观月路、硚田3个社区22个居民小组,户籍人口14542人,流动人口57203人。
王家街道地处两江新区核心区域,区位条件优越。东与石船镇接壤,南与两路街道、玉峰山镇比邻,西与双凤桥街道、木耳镇相依,北与古路镇相接,重庆绕城高速公路和渝邻高速公路纵贯境内,街道办事处驻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龙泉街111号。
根据调查,王家街道涉及企业41个,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个、污水处理站1个,加油站1个,具体情况见表2-1、表2-2。
表2-1 辖区内企业、加油站等分布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 |
1 |
重庆烽坤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谭坤 |
重庆市渝北区领航北路3-15-16-17 |
2 |
重庆金臻科技有限公司 |
徐奎 |
重庆市渝北区领航北路2号附15号 |
3 |
重庆阿辉机械有限公司 |
刘云辉 |
重庆市渝北区领航北路2号附14号 |
4 |
重庆翔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王勇 |
重庆市渝北区老市场33号地块 |
5 |
重庆诚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吴世权 |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东路18号 |
6 |
泰伯科技铸型尼龙有限责任公司 |
郭建春 |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东路6号 |
7 |
重庆梵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陈飞 |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东路6号 |
8 |
重庆市众思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邓鑫 |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东路5号 |
9 |
重庆方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王必成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3组 |
10 |
重庆三公金科技有限公司 |
黄信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3组 |
11 |
重庆新翌辉航空设备有限公司 |
桂平洋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3组 |
12 |
重庆市渝北区王家龙泉屠宰场 |
汪年志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8组 |
13 |
重庆玥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赵佳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5组 |
14 |
重庆多邦食品有限公司 |
何连江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6组 |
15 |
重庆浩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朱平岗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8组 |
16 |
重庆克拉贝尔智能家具科技有限公司 |
张海扬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8组 |
17 |
重庆伊师傅食品有限公司 |
董建军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8组 |
18 |
重庆聚珈食品有限公司 |
田清民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8组 |
19 |
重庆市渝北区奥利食品厂 |
赵书湘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9组 |
20 |
陵江食品厂 |
丁小华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9组 |
21 |
重庆市土沱食品厂 |
李程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9组 |
22 |
重庆市萃园食品有限公司 |
桂木全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9组 |
23 |
重庆年香食品有限公司 |
马海菁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9组 |
24 |
台冠食品(重庆)有限公司(原红伊人) |
周发生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9组 |
25 |
重庆爱德加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刘召徳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9组 |
26 |
陕西中江举帆汽配有限公司 |
罗福林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19组 |
27 |
重庆琴江铝合金有限公司 |
黄秀忠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22组 |
28 |
重庆祥英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
许运富 |
重庆市渝北区苟溪桥村20组 |
29 |
重庆杰豪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张文明 |
重庆市渝北区苟溪桥村26组 |
30 |
重庆聂成芮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易江英 |
重庆市渝北区苟溪桥村20组 |
31 |
重庆兴宜顺钢结构有限公司 |
曾祥兰 |
重庆市渝北区苟溪桥村26组 |
32 |
重庆市翔华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夏鹭 |
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荣华村1组 |
33 |
重庆市易普盾门窗有限公司 |
梁秀英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村10社 |
34 |
重庆雅特佳机械有限公司 |
魏兰兰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村10社 |
35 |
重庆年年飞汽配有限公司 |
舒兴平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村4社 |
36 |
渝北区涵瑞家俬有限责任公司 |
晏祥伟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村4社 |
37 |
重庆德川科技有限公司 |
向迎春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村4社 |
38 |
重庆建悦机械有限有限公司 |
周华云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村4社 |
39 |
重庆源中森木业有限公司 |
周庆强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村6社 |
40 |
重庆帆伟机械有限公司 |
王明伟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村4社 |
41 |
重庆海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沙坝加油站 |
商恩齐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村6社 |
42 |
重庆新帝盛商贸有限公司 |
魏月琴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村4社 |
表2-2 辖区内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分布情况
序号 |
名称 |
处理工艺 |
处理能力 |
排放标准 |
受纳水体 |
联系人 |
地址 |
1 |
王家污水处理厂 |
AO一体化+化学除磷+紫外线消毒 |
500m3/d |
城镇污水处理一级B标 |
王家沟 |
丁先奎 |
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荣华村9组 |
2 |
王家反恐基地污水处理站 |
A2/O |
1500m3/d |
城镇污水处理一级B标 |
平滩河 |
罗育平 |
重庆市渝北区大屋村6社 |
2.2环境保护目标
2.2.1大气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根据大气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信息调查,渝北区王家街道主要大气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为辖区各社区、村的集中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具体情况见表2-3。
表2-3 大气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村/社区) |
1 |
硚田社区 |
2 |
王家社区 |
3 |
观月路社区 |
4 |
荣华村 |
5 |
大屋村 |
6 |
玉峰山村 |
7 |
苟溪桥村 |
8 |
渝北区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 |
重庆保税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 |
王家学校 |
11 |
王家街道办事处 |
12 |
王家派出所 |
13 |
保税港区空港派出所 |
2.2.2水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根据调查,王家街道涉及河流为平滩河、朝阳河,河流流域范围内不涉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及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也不涉及水产种植资源、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等保护区、流域跨界断面。
2.3环境风险源
2.3.1固定源
根据核查,王家街道现有固定风险源5个,具体见表2-4。
表2-4 辖区风险源分布情况
序号 |
名称 |
行业类别 |
风险等级 |
1 |
重庆市渝北区王家龙泉屠宰场 |
屠宰及肉类加工 |
一般 |
2 |
重庆琴江铝合金有限公司 |
铝冶炼 |
较大 |
3 |
重庆海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沙坝加油站 |
加油站 |
一般 |
4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家污水处理厂)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业 |
一般 |
5 |
王家反恐基地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业 |
一般 |
2.3.2移动源
评估区域内现有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运输道路主要为王家街道辖区内的公路,其重点路段为为G5001重庆绕城高速(辖区内长度约7.8km)、G65包茂高速(辖区内长度约5.5km)及辖区内的主道路X205(沙草路);平滩河在辖区内涉及跨河大桥4座,均有货车通行;朝阳河在辖区内涉及跨河大桥2座,均有货车通行,若发生交通事故,装载的危险化学品或者油类物质可能进入辖区河流内,对河流的水质造成污染。
2.4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评估结果用包含类别、数值、等级、构成等信息的指数方式表征,表征结果见表2-5。
表2-5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指数结果表征
项目 |
水环境风险 |
气环境风险 |
综合环境风险 |
类别+指数值 |
R水18.6 |
R气20.8 |
R综合13.4 |
类别+指数值+等级 |
R水18.6-L |
R气20.8L |
R综合13.4-L |
类别+指数值+等级+构成 |
R水18.6-L-S5V35M37 |
R气20.8-L-S7V46M28 |
R综合13.4-L-S5V43M14 |
根据表2-5可知,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环境风险为低环境风险。
第三章 组织指挥体系
3.1日常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的统筹协调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规建办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事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要求;
(2)指导加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3)组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并进行管理;
(4)组织制定、修订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宣传工作;
(5)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
(6)组织建立和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
(7)负责应急资金预算、管理、应急物资检查、准备工作;
(8)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部门)排查、治理和监控街道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
3.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由王家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指挥长,办事处主任任副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平安办、王家派出所、城管王家大队、保税港区空港派出所、交巡警保税港区大队、党政办、财政办、民社办、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发办、应急办、规建办、执法办等为主要成员。
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下设四个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分别为: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警戒疏散组和后勤保障组。
3.2.1应急指挥部职责
- 在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各项应急工作部署;
- 收集、掌握事件有关信息,做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决定;
- 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或采取其它措施,根据职责权限发布或协助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 组织调度有关应急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 传达上级命令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相关情况。
3.2.2总指挥长职责
-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指挥长)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对突发环境事件级别进行研判,若超出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提请上级政府增援处置;
- 贯彻执行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 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3.2.3副指挥长职责
- 协助指挥长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 指挥长不在的情况下代为行使指挥长职责。
3.2.4应急队伍职责
1.现场处置组
牵头领导:王顺桦(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应急办、规建办、执法办
(1)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力量开展事态分析和先期处置;
(2)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
(3)关闭污染源,安全转移各类污染物、清除现场污染物、控制事件扩大和蔓延;
(4)负责监督事件责任单位落实处置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消除污染危害;
(5)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现场动态;
(6)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协调组
牵头领导:唐彬(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党政办、经发办
(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和调动;
(2)负责辖区内企业、社区的应急协调工作;
(3)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联络外部应急处置力量,如企业、相邻镇街、区生态环境局的应急处置力量;
(4)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联系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应急专家库的专家对事件现场进行评定,指导污染处置、现场修复和风险防范措施等;
(5)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联系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水、大气等可能造成污染的环境要素进行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后勤保障组
牵头领导:马雪(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党政办、财政办、民社办、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2)负责组织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3)转移伤员至附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4)在应急事件处理完成后,整理回收剩余救援物资。
4.警戒疏散组
牵头领导:李天智(政法委员)
成员:武装部、平安办、王家派出所、城管王家大队、保税港区空港派出所、交巡警保税港区大队
(1)负责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
(2)维持突发环境事件区域内治安秩序。
第四章 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
4.1预防
- 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结合王家街道辖区现有重点水域、风险企业巡查管理制度,有关办公室(中心)、规建办对区域重点风险企业、重点流域进行调查、登记,定期检查、监测、监控,并监督有关单位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 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企业负责排查和治理环境风险隐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局审核备案。
- 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王家街道、重点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风险评估、联防联控以及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各自职责对环境预警信息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实现联防联控。
4.2预警
4.2.1信息收集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相关科室接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告、相关街道或乡镇通报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详细询问和准确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程度、接警人、现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通报应急值班人员。应急值班人员接到相关信息通报后,立即向规建办负责人报告。
4.2.2预警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形,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风险评估,根据预测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启动预警:
- 出现事件征兆,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 发生生产安全事件并可能导致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 收到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 与王家街道相关联的地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可能对王家街道环境安全等产生影响。
4.2.3预警分级
按照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分别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致使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对长江干流可能造成污染,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严重生态破坏、众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中毒伤亡的。
上述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区生态环境部或市生态环境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4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内容,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广播站、电视台、报社、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蓝色预警信息由街道办事处发布,黄色预警信息由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发布。
预警发布单位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王家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其他环境风险的企业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在采取相应预防行动同时,应立即上报王家街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预警和应急准备,第一时间向区生态环境局通报,并向区应急局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在充分研判、会商基础上,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4.2.5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视情况启动以下预警行动:
- 总指挥长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上报。
- 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 指令各应急小组进入应急状态,实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 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报告污染情况。
- 组织有关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 调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 必要时,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工作。
4.2.6 预警解除与升级
发布预警信息后,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或者报请区政府调整预警级别,及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按有关规定宣布或者报请区政府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五章 信息报告与处置
5.1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 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王家街道办事处设立24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23-67179799),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能随时接听辖区内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报警信息。
2. 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内部通讯联络用手机、对讲机等。将主要应急人员手机号码收集编成通讯录, 便于应急响应时的紧急联系。联系名单详见附件。
3. 外部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王家街道办事处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外部联络系统,在辖区范围内,可联络突发环境事件区域周边应急单位,在渝北区内可联络渝北区政府、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等救援力量,外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5.2内部报告
1. 发现环境事故信息时,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的操作员工或事故最早发现者应该立即用手机或随身对讲机向本单位应急指挥部或直属上级领导报告。
2. 当超出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的应急处置能力之外时,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总指挥要立即向渝北区王家街道规建办公室报告。
5.3外部报告
当事件可能超出街道办事处现有应急处置能力的或可能影响周边镇街的,应由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长立即向渝北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发布通知。
当事故等级无法及时确定,环境事故可能扩大时,应急指挥长应在15分钟内用电话等快捷通讯方式向渝北区生态环境局报告;当应急终止1小时内,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以书面形式向渝北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发生、处置的详细情况及对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估。
5.4应急报告方式及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由发现人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由事件调查人员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由事件调查人员立即上报。
- 初报
(1)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别;
(2)可能或已经造成的污染影响、潜在危险、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等情况;
(3)先期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事件发生原因初步分析判断;
(5)报告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 续报
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对初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
- 处理结果报告
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5.5信息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波及到周边镇街的或可能造成跨区域污染,应由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或区生态环境局,并向周边可能受影响的镇街进行通报。
第六章 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
6.1分级响应
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处置、分级响应、属地管辖的原则。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事发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相关成员单位、社区负责组织先期处置,控制污染源扩大,防止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等级。
I、II级响应
初判发生严重或特别严重突发环境事件,渝北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提请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按照《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响应级别并牵头组织应对工作,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从旁协助。
Ⅲ级响应
初判发生较重突发环境事件,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提请渝北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按照《重庆市渝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响应级别并牵头组织应对工作,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从旁协助。
Ⅳ级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王家街道办事处自行启动《渝北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街道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处置,事件发生单位、事件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6.2响应程序
当突发环境事件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值班人员、操作人员发现紧急情况,经现场确认为环境污染事件,要立即使用通讯手段报告给本单位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立即向全镇发布应急救援报警,同时启动紧急应急响应系统。再由指挥长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向王家街道办事处规建办报告(023-67179799)。
6.3响应内容
6.3.1先期处置
应急处置人员赶到事件现场后,先期处置如下:
- 督促、指导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
- 开展现场踏勘,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组织专家会商,制定污染处置方案。
- 若已泄漏至外环境,立即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污染扩大。
6.3.2现场污染处置
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方法,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6.3.3外部救援
在突发环境事件救援过程中,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应将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渝北区生态环境局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调查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达到Ⅳ级以上或王家街道办事处的救援力量、设施不能控制事态发展时应立即请求外援。在明确事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伤亡时,与事件发生企业共同确定撤离路线,组织事件中心区域和波及区域人员的撤离和疏散。
在外部救援队伍到来后,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应向外援人员详细介绍现场所贮存和使用的危险物质的情况,并说明其他相关危险情况;依托区生态监测站或外部监测单位对周边进行监测,以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程度,并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进行疏散。
6.3.4现场救护与救治
事件发生后,由后勤保障组在事件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附近医院进一步治疗。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命、后治病;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
6.4应急处理一般处置措施
6.4.1一般企事业单位化学品泄漏(固定源)
事件情景:某企业发生化学品泄漏、火灾突发环境事件,事件超出事发单位应急处置能力,需外部应急力量援助。
处置措施:
- 事发单位总指挥立即报告王家街道办事处规建办公室,说明事件具体情况;
- 规建办公室接到通知后立即向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通知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做好应急准备,赶赴事件现场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 若事件为泄漏时:向事发单位核实泄漏物质种类、数量、处置情况,迁移至外环境的污染情况,若泄漏至土壤中,需用挖掘机把被污染的土壤挖出暂存,若泄漏至附近河流中,根据泄漏的化学品理化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常见的处置方式有吸附、拦截、捕捉。在此以油品进入水体为例:假设某企业油罐发生泄漏,已迁移至某河流中,可采取分级拦截,分级吸附(吸油毡、围油栏、水稻秸秆、玉米秸秆等)的方式进行处置,直至泄漏的物质被基本吸附完;若为有毒气体泄漏,则需要立即组织专人转移周边企业的职工及群众至安全以外区域;
- 若事件为火灾时:火灾事件时,应注意根据发生火灾物质的性质采用不同的灭火介质,环境方面重点关注事故废水的拦截及收集,首先根据事发企业情况,厂区是否设有应急事故池,事故废水能否被完全收集,若不能,应立即采用储备的沙袋构筑围堰进行拦截收集,再用水泵抽至罐车或其他收集容器中暂存,并检查厂区的雨水、污水排口是否已经封堵,首先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部,若已迁移至外环境,处置措施则与泄漏时进入外环境后一致;
- 对受污染的土壤、地表水、大气进行监测,直至达标为止;
- 处置结束后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
6.4.2因交通事故导致装载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移动源)
1. 因交通事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导致污染物进入周边土壤处置措施
(1)首先根据地势情况采取拦截措施,将未泄漏完的危险化学品用工具(管道、泵等)转移至其他容器中(收集桶、罐车等);
(2)已经进入土壤的,用挖掘机等工具挖出,装到收集桶或包装袋中暂存,开挖量根据现场泄漏情况定;
(3)处置结束后,根据泄漏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数量,确定监测因子及范围,对周边土壤进行监测。
2. 因交通事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导致污染物进入水体处置措施
(1)首先根据地势情况采取拦截措施,将未泄漏完的危险化学品用工具(管道、泵等)转移至其他容器中(收集桶、罐车等);
(2)已经进入水体的,根据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常见的处置方式有吸附、拦截、捕捉。在此以油品进入水体为例:假设某运输油品的车辆发生侧翻,导致装载的油品泄漏至某河流,可采取分级拦截,分级吸附(吸油毡、围油栏、水稻秸秆、玉米秸秆等)的方式进行处置,直至泄漏的物质被基本吸附完。
(3)处置结束后,根据泄漏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数量,确定监测因子及范围,对下游水体进行监测。
6.4.3污水处理厂非正常排放
1. 泄漏
若某污水输送管道破裂等情况下,污水发生泄漏造成地面漫流,应急处置人员应及时关闭上游阀门,并采用堵漏工具进行处理或更换。
2. 污水超标排放
若因进水水质或水量超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而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运行参数控制不当、污泥活性降低或装置故障等,进而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处理效率降低的污水超标排放事故;首先应通过控制污水流量、生化反应时间、水力停留时间、调整污泥沉降比、排泥时间等运行参数最大限度保证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同时采取在污水外排口投加化学药剂(如聚合氯化铝(PAC)、聚合氯化铝铁(PAFC)等)、控制进水等方法,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若整个系统瘫痪,则立即关闭废水排放口,禁止将不达标的污水排入附近河流;若发现不及时,已经排放至河流中,需在周边河流适宜位置设置拦截吸附设施,防止超标污水扩散,并对拦截的超标污水进行处理,对周边水体开展应急监测。
6.5大气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气体毒性和影响范围,实时风向和风速,结合事件发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现场监测结果等划定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区域,并由应急救援小组的疏散组配合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指挥(可通过电话、传真、广播、电视、警报器(车) 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适当的告知方式。)人员撤离时,可用湿毛巾、湿口罩、防毒面具保护呼吸道;保护皮肤可用雨衣、手套、雨靴;保护眼睛可用防毒眼镜、游泳潜水镜。迅速向上风方向或侧风方向转移,不要在低洼处滞留。受影响区域的人员撤离到就近应急避难场所,离开染毒区域后,要脱去污染衣物,及时进行消毒,必要时应到医务部门检查诊治。人员疏散撤离后,疏散组还应指派专人逐户检查,以防遗漏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现场周围人员(包括波及到的其他单位人员和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并对重要物资进行转移。应急疏散撤离通常通过陆路进行,必要时,也可通过水路或空运撤离。
6.6水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王家街道风险源的特点,水污染事件主要是加油站油品的泄漏及交通事故导致的泄漏。发生泄漏后,涉事企业应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事故单位要及时通知企业应急指挥部、沿岸居民和王家街道办事处,严禁下游人畜取水,对水体进行监测,采取打捞收集泄漏物、拦河筑坝、中和等方法严控污染扩大。
6.7抢险、救援及控制一般措施
6.7.1抢险救援方式
- 在有毒场所,抢险救援人员要从上风向或侧风向逼近现场。
- 需切断毒物或可燃物源头(即泄漏点)时,可采取关闭阀门、打卡子堵漏、堵漏剂堵漏,打塞堵漏等有效办法。
- 危险物质泄漏点无法封堵时,要及时将发生事故的设备、管道中的危险物质,强制导入同类设备、容器中,以减少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量。
- 向泄漏点喷水雾或可中和吸收危险化学品的溶液,阻止危险化学品扩散。
当有大量液体危险化学品泄漏时,还应以砂土、沙袋等筑堰围堵,防止流散,使污染扩大。
- 当储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着火时,在扑灭火焰和冷却的同时,要用水枪和其他喷淋方式冷却相邻的压力容器、设备、防止灾害扩大。
- 对抢险救援人员实施个人防护,穿戴防护衣、帽、靴、鞋,佩戴防毒面具(视现场情况和检测结果确定应用氧气呼吸器、过滤式面具、长管式面具等)。
6.7.2现场监护及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 现场设专人对抢险、救援人员进行监护,一旦有异常情况(如抢险救援人员晕倒、建筑或构件有垮塌、掉落危险、风向变化、灾情扩大等)可能危及抢险救援人员安全时,要通过广播或其他有效信息传输方式,指挥和帮助抢险救援人员沿安全路线撤离。
- 撤离过程中,由指挥长派专人对抢险救援人员随时清点,确保全部安全撤离。
6.7.3人员防护
通常根据泄漏物品的毒性及相应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
- 级防护现有的最高级别的呼吸、皮肤眼睛防护:提供呼吸气体(SCBA或气体管道);全封闭化学防护服;内层和外层化学防护手套;化学防护靴;硬帽。下列情况必须穿戴:测得(或可能)存在高浓度蒸气、气体、粉尘环境;极有可能意外溅到,浸入或暴露于蒸汽、气体和粉尘,造成对皮肤的损伤或能通过皮肤吸收;可能出现对皮肤有高度伤害的物质,同时无法避免接触到皮肤;作业环境通风差。
- 级防护与a级同样的呼吸防护,皮肤防护稍差,处置危险品时最低的防护级别:提供呼吸气体(SCBA或气体管道)防化学物,防溅服装;内层和外层化学防护手套;化学防护靴;硬帽。下列情况必须穿戴:IDLH 环境(仅吸入)不造成严重的皮肤伤害,或者不符合使作过滤器的情况下;接触性质和浓度已知的物质,要求高呼吸防护,低皮肤防护,氧气浓度低于19.5%;仪器无法完全检测出蒸汽或气体,但对皮肤无害或不经皮肤 吸收的气体。
- 级防护皮肤防护级别同B级,低级别的呼吸防护:全面罩空气过滤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内层和外层化学防护手套;化学防护靴;硬帽。下列情况应穿戴: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已知,过滤器可有效过滤;氧气不低于19.5%,低于IDLH的气体环境。
- 级防护无呼吸防护,最低皮肤防护:连体服;化学防护手套;化学防护靴;安全眼镜或眼罩;硬帽。下列情况下穿戴:大气中无已知有害气体;工作中无液体飞溅,浸入液体或接触任何有害化学物的可能。
6.8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
6.8.1疏散、撤离组织负责人
王家街道内企业发生事故后,企事业单位内人员疏散由企事业单位负责。
周边人员的疏散由所属企事业单位协助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疏散组。
6.8.2撤离方式
事故现场人员应向上风或侧风方向转移,负责疏散、撤离的后勤组人员引导和护送疏散人群到安全区,并逐一清点人数。
在疏散和撤离的路线上可设立指示牌,指明方向,人员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泄漏区或污染区。
如有没有及时撤离人员,应由佩戴适宜防护装备的抢险队员两人进入现场搜寻,并实施救助。
当事故威胁到周边地区的群众时,及时向王家街道办事处、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和渝北区政府部门报告,由王家街道办事处、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和渝北区政府部门组织抽调力量负责组织实施。
6.8.3撤离路线确定
依据事故发生的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化学品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以及当时的风向等气象情况由应急响应中心确定疏散、撤离路线。
6.8.4周边企业人员的紧急疏散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可能扩大的范围和当时气象条件,抢险进展情况及预计延展趋势,综合分析判断,对可能受到影响的企业生产装置决定是否紧急停车和疏散人员,并向他们通报这一决定。防止引起恐慌或引发次生事故。
6.8.5其他人员的疏散
根据事故的危害特性和事故的涉及或影响范围,由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需要向周边地区发布信息,特别是对与事故地接壤的周边地区做好沟通工作,如决定对周边区域的居民、学生等进行疏散时,立即组织广播车辆和专业人员协助公安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动员和疏导,使周边区域的人员安全疏散。
6.8.6应急避难场所
根据事故的性质、可能扩大的范围和当时气象条件,疏散撤离人员前往附近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小组做好安置协调工作。
6.9应急监测
环境应急监测方案是应急预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环境应急监测方案。
- 监测机构
王家街道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可委托渝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承担,综合协调组负责联络和协助渝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应急监测工作。
- 王家街道应急监测可能涉及的监测因子
(1)大气监测因子:SO2、NO2、PM10、VOC、CO、非甲烷总烃等。
(2)水环境监测因子:PH、COD、石油类、NH3-N 等。
(3)土壤:石油烃
具体监测因子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确定。
- 监测计划
(1)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计划
监测项目:事故发生后扩散到大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监测布点:根据事故发生时风向,在事故源周围500m~5000m;
范围进行布点监测时间:事故发生后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连续监测,直到各监测点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环境标准。
(2)水环境应急监测计划
监测项目:事故发生后排入污水管线的有毒有害物质;
监测布点: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排放口下游水体;
监测时间:对污水团过境地点每2h监测一次,污水团上游每天监测2次,直到污水团过境地点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达到相关环境标准。
4. 监测数据的报告和发布
监测数据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渝北区生态环境部门汇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据此展开相关应急措施。
6.10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如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各工作组应急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发表意见、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提供资料。
- 提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建议,通过政府或政府授权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事件有关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泄漏物种类、监测数据、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报告和引导工作,针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疑问、谣言、传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11应急终止
应急响应的终止应根据事故的不同级别和影响程度确定。对于重大事故,由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建议,决定事件应急救援程序关闭;对于较大风险事故,由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决定事件应急救援程序关闭。对于一般风险事故,由企业决定事件应急救援程序关闭。应急终止的同时,预警自动解除。
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终止条件:
- 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得到消除;
- 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得到完全控制;
- 事件已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 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无继续的必要;
- 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降至尽可能低的水平;
- 根据环境应急监测和初步评估结果,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响应终止,下达终止指令。
第七章 后期工作
7.1污染物处理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后,应由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处置组负责,对受污染的土壤和水体进行后续处理措施。
- 环境恢复计划
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企事业单位无法自行处理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时,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由应急指挥部负责,邀请环境恢复、生态恢复的相关专家对现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咨询、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环境恢复计划。随后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实施,接受安排的人员应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每一项工作,保证环境恢复工作顺利完成。
- 现场污染物的后续处理
对于受到污染的土壤,要刮取受污染的部分,并收集统一存放,存放点应做好防渗防腐、拦截收集措施;对于受污染的水体,要收集其表层污染物,或者根据环境恢复计划投加药剂或生态恢复植物等,收集的污染物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 现场清消
清消是指使现场残留的环境废物得到消除或再利用,并且在处理废物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将受到污染的现场恢复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前的状态。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由现场处置组及时进行现场清消与恢复工作。
- 污染物跟踪与评估
在较严重的污染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需要协助政府部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水体及大气进行有计划的监测,及时记录监测数据,对监测情况进行反馈。具体监测点位视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种类及程度进行设置。同时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尽可能减小污染物的影响范围,保障环境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 环境应急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
环境应急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是指污染处置用具、应急监测仪器、消防设施等在环境应急事件中有所使用的,要在结束使用后进行维护,包括清洗、更换零件、更新设备等措施,具体应由应急指挥部主持,综合协调组负责具体事项。
7.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组成事件调查组,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事件调查及损失评估。现场处置组应按国家有关事件调查的规定对事故损失做出定量评估,按照事故级别划分。现场处置组进入事故现场后,立即调查事故情况,并确定事故损失的评估范围。环境应急组织须评估由事故导致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汇总事件中人员伤亡情况。现场处置组负责调查分析事件原因、损失情况,由王家街道办事处以事件报告形式报渝北区政府及生态环境局。
调查事故原因需要在响应时进行现场保护,现场保护应做到:
- 设置内部警戒线,以保护现场和维护现场秩序;
- 保护事件现场被破坏的设备部件、碎片、残留物等,并记录其在事故发生后散落的位置,以现场照片或视频等形式作为辅证;
- 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及管理者;
- 对搜集到的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得冲洗擦拭。
7.3善后处置
人员安抚、灾后重建、物资补偿、保险理赔等人员方面的善后处置内容,应由王家街道办事处相应的部门安排人员联系保险公司、社保局、相关主管部门、伤亡人员家属等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不在本预案涉及范围内。
7.4总结归档
事件调查结束后,各工作组牵头科室完成相关文字、影视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评估预案响应、处置效果、事件影响等情况,形成应急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将相关材料报送王家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归档。王家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在汇总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事件经验教训,对事件过程、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总结报告。
第八章 应急保障
8.1应急队伍保障
- 王家街道办事处设有内部环境应急组织,事件应急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设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应急疏散组和后勤保障组。预案中涉及的应急人员全部由在岗职工组成,确保发生事故能积极发挥救援作用。同时对新上岗职工、转岗职工,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上岗培训的主要内容,确保员工上岗能掌握相关救援知识,在发生事故后能起到救援作用。内部应急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 王家街道办事处外部应急依托区政府机关等单位。根据事故大小,事件发生程度,请求渝北区人民政府、渝北区生态环境局等应急单位、机构协调应急力量。外部应急单位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 不断加强王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应急知识的教育、能力的培训;同时利用当地应急联动机制,整合社会应急资源,提高应急装备水平,签订互助协议, 从而为事件应急期间的抢险提供消防、医疗卫生、治安保卫、交通维护和运输等救援力量的保障。
8.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专业设备、救援物资、防护器材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存储、调拨、供给。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应急物资库建设。财政办公室要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必要经费,王家街道办事处现有应急物资见附件1,渝北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物资清单见附件6,企业现有应急物资储备见附件7。
8.3通信与信息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保障通讯器材随时处于正常状态。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值班人员、成员单位负责人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应急时能够统一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迅速到位。
8.4应急技术保障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建立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人员,事故时,王家街道可依托,应急状态时,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接专家人员,组织成立突发环境事件污染事件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及其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8.5应急资金保障
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包括仪器装备、交通车辆、应急咨询、应急处置、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的工作经费。
8.6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协调运输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将应急物资运输到位。
8.7医疗卫生保障
王家街道办事处有应急车辆,邻近有医院,建立了医疗卫生保障体系,配备特殊急救药品、专业急救人员。保障了群众应急生活保障机制,保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的救治受伤人员,保证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事发地群众有干净的饮用水及无污染食品供应,确保群众正常有序的生活。
第九章 宣传培训和演练
9.1宣传
要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突发环境事件的报警电话(12345或12369);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印刷品等媒体,向公众宣传环境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理、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2培训
9.2.1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 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内容
(1)如何识别危险及处置措施;
(2)危险物质泄漏控制措施:
(3)各种应急设备的维护及使用;
(4)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使用;
(5)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
- 应急监测人员培训内容
(1)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2)应急监测的基本方法;
(3)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的使用方法;
(4)特别污染物和常见污染物的快速监测方法;
(5)监测布点和频次的设置基本原则;
(6)现场监测人员自身防护的要求;
(7)应急监测设备、耗材和试剂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等。
- 培训的方式
培训的形式可以根据实际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定期开设培训班、上课、事故讲座、广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利用厂区内黑板报和墙报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9.2.2培训要求
针对性:针对可能的环境事故情景及承担的应急职责,不同的人员不同的内容;
周期性:培训的时间相对短,但有一定的周期,一般至少一年进行一次;
定期性:定期进行技能培训;
真实性:尽量贴近实际应急活动。
9.2.3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王家街道办事处不定期在特定的地方(远离辖区的危险区域)举办环境知识宣传栏,邀请居民代表学习环境保护知识,让周边群众了解辖区内企业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及其后果;事故警报与通知的规定;基本个人防护知识;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在污染区行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
9.3演练
9.3.1演练的目的
评估应急预案的各部分或整体是否能有效的付诸行动,验证应急预案应急事故时可能出现的各种环境事件的适应性,找出应急准备工作中需要改善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渠道及应急人员的协同性,确保所有应急组织都熟悉并能够履行他们的职责,找出需要改善的潜在问题,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9.3.2演练的任务
开展应急演练的过程可划分为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三个阶段。
- 演练的准备
(1)成立一个演练策划组是开展应急演习的有效方法,它是演练的领导机构,是演练准备与实施的指挥部门,对演练实施全面控制。
(2)编制演习方案。由演练策划组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部门;确定演练的性质和方法,选定演练事件与地点,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程度;确定实施计划、设计事故情景与处置方案。其中特别要注意的是,演练情景尽可能真实,并考虑应急设备故障问题,以检测备用系统。
(3)制定演练现场规则。演练现场规则是指确保演练安全而制定的对有关演练和演练控制、参与人员职责、实际紧急事件、法规符合性等事项的规定或要求。
(4)培训评价人员。策划组应确定评价人员数量和应具备的专业技能,指定评价人员,分配各自所负责评价的应急组织和演练目标。
- 应急演练实施
应急演练实施阶段是指从宣布初始事件到演练结束的整个过程。演练过程中参演应急组织和人员应尽可能按照实际紧急事件发生时响应要求进行演示,由参演组织和人员根据自己关于最佳解决办法的理解,对事故作出响应行动。策划组的作用是宣布演练开始和结束以及解决演练过程中的矛盾。
- 演练频次
应急演练一般至少每年一次,且除定期进行全面的演练和训练外,还要针对通讯、消防、医疗、泄漏控制、监测等,以及人员疏散等关键要素进行演练。
- 参与、指导相关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演练
王家街道辖区内各入驻企业根据自身性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于每年的年底前报送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应急管理办公室积极参与、指导入驻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演练。
- 应急演练总结
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讲评,以检验演练是否达到演练目标、应急准备水平及是否需要改进。策划组在演练结束期限内,根据在演练过程中收集和整理资料,编写演练报告。
9.3.3应急演练方式
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做出书面总结。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
可采用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方法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如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
- 桌面演练
桌面演练是指由王家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代表、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及王家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参加的,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工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的演练活动。桌面演练的特点是对演练情景进行口头演练,一般是在会议室内举行。其主要目的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桌面演练一般仅限于有限的应急响应和内部协调活动,应急人员主要来自应急指挥部和区内各企业应急指挥部,事后一般采取口头评论形式收集参演人员的建议,并提交一份简短的书面报告,总结演练活动和提出有关改进应急响应工作的建议。桌面演练方法成本较低,主要为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做准备。
- 走动式演练
应急救援小组和应急救援预案有关响应小组实际演练他们在紧急事件出现时的应急响应功能。
- 功能演练
功能演练是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活动举行的演练活动。功能演练一般在应急指挥部举行,并可同时开展现场演练,调用有限的应急设备,主要目的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响应人员以及应急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
功能演练所需的评估人员一般为4人及以上,具体数量依据演练地点、区域规模、现有资源和演练功能的数量而定。演练完成后,除采取口头评价形式外,还应向提交有关演练活动的书面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 撤离演练
企业员工顺着疏散路线到达一个指定的地方。在那里向所有参加测试的员工说明要经历的内容。受训所有人员应注意他们在紧急事件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危险情况。
- 全面演练
全面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全面演练一般要求持续几个小时,采取交互式方式进行,演练过程要求尽量真实,调用更多的应急人员和资源,并开展人员、设备及其他资源的实战性演练,以检验相互协调的应急响应能力。与功能演练类似,演练完成后,除采取口头评论、书面汇报外,还应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
应急演练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确定采取哪种类型的演练方法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制定工作的进展情况。
(2)本辖区面临风险的性质和大小。
(3)本辖区现有应急响应能力。
(4)应急演练成本及资金筹措状况。
(5)有关政府部门对应急演练工作的态度。
(6)应急组织投入的资源状况。
(7)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应急演练的规定。
无论选择何种演练方法,应急演练方案必须与辖区重大事件应急管理的需求和资源条件相适应。
9.3.4演练的参与人员
- 参演人员:承担具体任务,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作出真实情景响应行动的人员。具体任务:①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②保护财产或公众健康;③控制事故现场,防止污染外部环境;④与其他应急人员协同处理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
- 控制人员:即控制演练时间进度的人员。具体任务:①确保演练项目得到充分进行,以利评价;②确保演练任务量和挑战性;③确保演练进度;④解答参演人员的疑问和问题;⑤保障演练过程安全。
- 模拟人员: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门,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具体任务:①扮演、替代与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相互作用的机构或服务部门;②模拟事故的发生过程(如模拟火灾、模拟泄漏等);③模拟受害或受影响人员。
- 评价人员:负责观察演练进展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主要任务:①观察参演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观察演练结果;②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计划进行。
- 观摩人员:来自有关部门、外部机构以及旁观演练过程的观众。
9.3.5应急培训与演练的结合
基本应急培训是指对参与应急行动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的最低程度的培训,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辨识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情况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 培训强调针对辖区各企业易发的生产事故的应急培训以及针对危险物质事故的应急培训。例如,火灾是极易发生又难以控制的常见事故之一,因此培训中应加强与灭火操作有关的训练。
- 报警
报警培训的目的有:①使应急人员充分有效地利用身边的工具,如使用电话、手机或其他方式在第一时间报警;②使应急人员掌握如何使用警笛、电话或广播等发布紧急情况通报;③使应急队员了解和学会在现场贴出警示标志以便及时通知现场的所有人员。
- 疏散
对人员疏散的培训主要在应急演习中进行。应急疏散组在紧急情况现场应安全、有序的疏散被困人员或周围人员,以避免过多的人员伤亡。
- 演练内容
(1)公路车辆事故导致污染物入河的应急处置;
(2)加油站柴油、汽油泄露火灾爆炸次生/伴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水处理厂污水非正常排放的应急处置;
(3)应急物资仪器的使用方法;
(4)主要污染物的消除方法;
(5)通信及报警信号的联络;
(6)应急监测;
(7)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及员工的自我防护;
(8)各种标志、设置警戒范围及人员控制;
(9)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周边单位通报情况;
(10)事故的善后工作。
9.4联动演练
9.4.1宣传与培训
日常加强与辖区内居民的联系,对辖区内居民进行风险防范安全宣传教育,让居民了解基本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旦事故来临可进行自救;尤其加强风险企业与周边居民的联系,共同进行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事故,可与其联动、协同作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把事故的影响降至最低。
9.4.2地区联动演练
若事故影响扩散到辖区外时,应急处置机构应根据情况准确判断出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用电话通知周边企业和相邻镇街相关单位,并请求其救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向渝北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请求紧急援助。
第十章 其他说明
环境:组织运行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王家街道办事处辖区的突发环境事件主要是大气污染、水体污染事件。
环境风险受体:环境受体包括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和水环境风险受体。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包括居住、医疗卫生、公园、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重要基础设施等。水环境风险受体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来水水厂取水口、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或具有生态服务功能的其他水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
应急准备: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处置:指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10.1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区县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第十一章 预案评审、发布与更新
11.1预案的评审、备案
由王家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同时根据应急演练的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修正预案,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及有关单位备案。
11.2预案的发布
预案经批准后,应分发给有关部门、社区和政府部门,并建立发放登记,记录发放时间、发放分数、接受部门、接受时间、签收人等有关信息。
11.3预案的更新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但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1.4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
本预案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