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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5408455X1/2020-00074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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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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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王家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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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0-11-23
- [ 发布日期 ]
- 2020-11-3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就医程序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王家街道敬老院,王家街道民社办:
为规范特困人员就医程序,完善资金保障机制,防止出现过度医疗、资源浪费、医药费报销流程不规范等不良现象,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行优先就诊于合作定点医院救治的方案,结合街道实际,经办事处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王家街道特困人员就医程序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分级诊疗制度
(一)人员范围
王家街道所有特困人员,含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人员。
(二)基本原则
门诊和住院原则上均选择公立医院,王家街道辖区公立医院为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渝北区内公立医院为渝北区人民医院和渝北区中医院。
(三)转诊程序
1、区内转诊程序。特困人员患病首诊原则上选择王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后因王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无法医治的患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求出具转诊单,经民社办负责人同意后再转往渝北区内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医治,原则上该次转诊选择渝北区人民医院或渝北区中医院。
2、区外转诊程序。特困人员因病情较为严重需转至市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单,经过民社办分管领导同意后再转往市级医疗机构医治。
二、强化医疗费用管控
(一)就医费用结算标准及方式
1、报销标准。特困人员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额医疗)、民政医疗救助、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市扶贫办健康扶贫基金、精准脱贫保、临时救助、惠民济困保报销之后的自付费用,由街道予以解决。
2、结算方式。由街道民社办派专人与特困人员就诊医院直接对接进行结算。
(二)特困人员住院护理费和生活费标准
特困人员住院期间,护理费:半护理费用60元/天,全护理费用150元/天;生活费:40元/天。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严格首诊报备制
民社办、敬老院必须严把特困人员入院诊疗关,特困供养人员患病需治疗的,原则上第一时间到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治,确需转诊严格按照转诊程序办理。
(二)要严把入、出院指征
1、特困人员在医院住院期间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达到出院标准要配合主治医生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滞留。
2、严禁冒名顶替住院。入院前需核实特困人员身份,确认就诊人员为王家街道特困人员且住院者为本人,并出具相关证明(由民社办出具)。一旦发现有冒名顶替住院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并按要求退还诊疗期间的全部费用,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