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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5408455X1/2020-00012
- [ 发文字号 ]
- 王家街发〔202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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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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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王家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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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0-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0-04-21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王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的通知
王家街发〔2020〕2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王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驻街有关单位: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王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0日
王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19-202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渝北府发〔2019〕24号)和渝北区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精神,结合王家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出发点,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不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善场镇和农村环境质量,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推动王家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切实增强辖区村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2020年,王家街道全部建制村及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场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下称“三个全覆盖”),回收利用率达到28%。农村通过构建“户分类、社收集、村分拣、城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实行“街主导、村(社)管理、社实施”的三级管理机制,做到上下结合,整合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由易到难,稳步推进。从实际出发,以“群众可接受、财力可承受、操作较容易、环境效益显”为出发点,坚持示范带动、长效管理,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坚持大类粗分、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坚持由易到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政策、知识、流程等,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人人动手、全民参与。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制定并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召开王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启动分类收运设施设备配置工作,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全民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员、指导员、督导员、志愿者”等“四支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和“小手拉大手”活动,全面推开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场镇生活垃圾分类“三个全覆盖”,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总结工作经验,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模式,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力争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王家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垃圾类别
1.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包含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果蔬垃圾、园林垃圾等。厨余垃圾主要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餐厨垃圾主要指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果蔬垃圾主要指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园林垃圾主要指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4.其他垃圾。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等的生活废弃物。
(二)分类方式
根据“大类粗分、通俗易懂、环保节能”的分类原则,行政村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投放收集运输,公共机构、相关企业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投放收集运输,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投放收集运输,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等按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投放收集运输,引导场镇居民在家中分类设置其他垃圾、易腐垃圾桶,做好日常“干湿”分类,并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居民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湿垃圾要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场镇居民小区结合实际在“干湿”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点。
1.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公共机构、企业、居民区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中。为居民建立“绿色账户”,居民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大件垃圾交由保洁员集中收集,并进行积分(积分价值略高于再生资源回收价格),每月居民固定时间凭“绿色账户”积分到各村(居)兑换生活用品。
2.严格规范,分类收存处置。街道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垃圾桶,并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收运。对易腐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其中,农村厨余垃圾由村或居民负责采用填埋、堆肥等方式就地、便利处理,场镇的餐厨垃圾由各责任单位收集至区固废公司指定点,由区固废公司统一收运。可回收物由产生主体根据产生数量、种类分类设置临时存储容器或场所,回收单位定期按规定集中分类回收。场镇其他生活垃圾按现行收存体系运行,农村其他垃圾按“户收集、村集中、街道管理、区运输、区域处理”模式,由区固废公司统一收运。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有权拒绝运输。
3.严格要求,分类运输。生活垃圾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分类运输。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易腐垃圾由区城管局或委托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负责一次运输;可回收物由回收单位使用喷涂再生资源回收统一标识的专用车上门收运或由产生主体自行封闭运送;其他生活垃圾按现行收运体系运行。各类垃圾运输设备、运输队伍要专业化,确保运行规范,避免环境污染。强化运输环节管理,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单位要做好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有害垃圾运输要严控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党群办、民社办、规建办、财政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建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规建办和物业中心全体干部为工作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建立考核和监管制度。
(二)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三)强化宣传发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作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资料,开展发放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和专题教育、知识普及活动,结合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和“小手拉大手”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四)强化考核激励。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标准和评价细则,建立完善工作督查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王家街道对各村(居)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送信息,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王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制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王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制奖励管理办法
(试行)
为全面推行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辖区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性行为,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奖励范围
1.居住于王家街道辖区的居民。
2.积分只针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中的大件物品。
二、积分管理
1.积分形式:街道统一制作垃圾分类积分卡,各村(居)保洁员为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居民可就近到保洁员处领取积分卡,将可积分垃圾交由村(居)保洁员,由保洁员根据类别进行积分,其中大件物品需自行搬至指定位置。
2.积分标准
可回收垃圾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点价格上浮10%进行积分,价值0.1元积1分。
有害垃圾按照危害性和物件大小进行积分,其中普通废旧电池积2分/节,充电电池积5分/节,手机电池积20分/节,农药瓶、杀虫剂瓶、废弃化妆品瓶、药品瓶积3分/个,废油漆桶积20分/个,其余有害垃圾参照以上物品标准进行积分。
其他垃圾中的大件物品按照重量和大小进行积分,其中床垫、沙发等积4分/斤,桌椅、柜子等积3分/斤,其余大件物品参照以上标准积分。
3.积分监督
各村(居)干部依照负责网格区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宣传指导,并指定1名纪检小组成员定期对保洁员积分登记情况进行监督。
三、积分运用
1.积分奖励:生活垃圾分类积分按照0.1元/分的标准兑换相关日常生活物品,兑换物品费用街道据实划拨。
2.兑换方式:各村(居)固定每周五为积分兑换日,居民凭积分卡自行到所在村(居)兑换相应物品。
3.工作奖励:保洁员收集的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自行售卖作为垃圾分类工作奖励,同时每年给予1200元的考核费用,考核按月开展,其中收集积分排名在各自村(居)前2/3的发放全额考核费用,排名后1/3按80%发放考核费用。
4.其他奖励:街道每年根据居民的积分和家庭环境卫生情况按一定比例授予“清洁户”“文明户”等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本办法自2020年5月1日开始试行,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