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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73626/2022-00045
- [ 发文字号 ]
- 统景府发〔202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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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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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统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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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6-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2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有关部门,驻镇相关单位:
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
渝北区统景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硬措施”),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市委办、市减灾办《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2〕26号)和区安委会、减灾委《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北安委〔2022〕19号)整体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大事不出,小事少出”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强化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唐建军任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杨小伟任常务副组长,镇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村(社区)和驻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职责,以大检查推动贯彻“十五条硬措施”。依据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履职清单,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检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等问题;检查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情况,以及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村(社区)和驻镇相关单位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事故。村建中心重点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农村自建房等安全隐患,经发办重点排查整治燃气、工商贸行业等安全隐患,民社办重点排查整治敬老院、各村(社区)办公阵地等安全隐患,应急办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危化品、水上交通等安全隐患,城管大队重点排查整治化粪池、渣车、市政作业车辆等安全隐患,农业服务中心重点排查整治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农村沼气池等安全隐患,规建环办重点排查整治地质灾害、场镇自建房等安全隐患,文服中心重点排查整治景区、学校等安全隐患。其他部门全面排查整治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重拳出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执法管理权限,加强风险和问题研判,紧盯各类违法行为,强化精准执法、专业执法和创新执法。要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坚持每月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处罚、顶格处罚;对受到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实施连续处罚。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行动,自查自改(2022年5月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各有关部门、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种事故灾害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和近期易发多发事故灾害类型,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明确重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确定排查方式,压实“四方”责任,立即启动并全面持续开展自查自改。自查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部门牵头,帮查整改(2022年5月至7月底)。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牵头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工作落地见效。要分别确定3-5个村(社区)、5个以上安全生产或自然灾害风险点,开展指导帮扶和督促整改。镇安委会、减灾委要统筹推动,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安全隐患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三)明查暗访,重点整改(2022年7月至党的二十大结束)。镇安委会、镇纪委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有关部门、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检查工作进度,核实整改情况,建立“核查、交办、反馈”闭环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快速落地、高质高效。
(四)跟踪督办,问责促改(2022年5月至党的二十大结束)。镇安委会、镇纪委对自查自改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综合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末位发言、追责问责“六种形态”,跟踪督促整改。对薄弱场所、部位和环节组织力量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庆市渝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渝北区统景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履职清单》,细化完善检查方案,责任到人,明确时限、工作标准,倒排日期,挂图作战。各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包片领导和驻村(社区)工作组要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和所驻村(社区)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检查督导,进一步压实责任。
(二)较真碰硬,督查督办。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参与执法检查,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式方法,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紧盯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坚决惩戒突出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事故安全隐患,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抓好统筹,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好政策规定,坚持稳中求进,高质量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既要抓紧时间务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大呼隆”等粗放式检查,更要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