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二、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辖区财政收支、预决算、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四、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村容整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工作。
五、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村(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六、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为农业农村事务提供服务;负责为推进群众文体活动、繁荣群众文体事业提供服务;负责为村(居)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
七、负责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提供服务;做好或配合做好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防汛、防火、防震、抢险等工作。
八、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为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和监管服务提供保障。
九、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居)民自治。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电、文秘、 会务、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指挥中心工作交办、督办、考核等具体事务。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 固安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武装、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