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双龙湖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做好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搞好辖区内社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进行社区文化建设,以及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主要领导、职务、分工、联系电话等服务信息;
2.年度收、支预算、组织运转经费情况及收支明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及使用情况等财务信息;
3.年度工作报告、重大经济事项等经济发展规划信息;
4.治安巡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格化治理情况等社会综合治理信息;
5.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等应急管理信息;
6.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卫生计生、殡葬管理相关政策等民政及社会事务信息;
7.其他要求公开的政策、措施等动态信息。
二、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线上渠道。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双龙湖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www.ybq.gov.cn/jz/slhjd/。
(二)线下渠道。
1.双龙湖街道公共服务大厅政务信息公示专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办事处1楼;联系电话:023-67816196),滨港路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108号;联系电话:023-67806250)
2.双龙湖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重庆市渝北区龙祥街12号双龙湖街道办事处,渝湖路131号附1号渝湖路社区居委会023-67806138,翠湖路195号翠湖路社区居委会023-67582881,龙升南街4四号飞湖路社区居委会023-67847453,一碗水后街16号凯歌路社区居委会023-67139648,龙兴街87号附1号龙旺街社区居委会023-67805298,双龙大道108号滨港路社区居委会023-67806250,龙平街一巷5-10号绿茂社区居委会023-67199076,双龙西路二巷6号附2号龙兴街社区居委会023-67198126,五星路六巷31号五星路社区居委会023-67816626,建设路二巷13号龙祥街社区居委会023-67806198,五星路四巷3号观音岩路社区居委会023-67812882,五星路285号龙昌街社区居委会023-67829638,锦湖路78号锦湖路社区居委会023-67482467,双龙大道318号2栋1-6、1-7号龙顺路社区居委会023-67159481,五星路六巷39号蓬莱社区居委会023-67134358,紫台春千集1栋1-2民兴路社区居委会023-67141496,鹿山村2社鹿山社区居委会023-67836032,方家山村2社方家山社区居委会023-67842001)。
3.政府信息公示LED电子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bq.gov.cn)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祥街12号双龙湖街道公共服务大厅政务专区申请接收区;受理时间:9:00-12:00,14:00-18:00(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23-67816196,申请人在申请接收区填写申请表后务必立即交至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处登记,并领取申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递。收件人:党政办;收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祥街12号;邮政编码:401120。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北财预〔2021〕42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双龙湖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祥街12号双龙湖街道办事处404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 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方式:023-67816196。
五、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滨港路73号附14号;联系电话:023—67385058)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申请样表)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申请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