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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石船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船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照要求进行更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石船镇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把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热点作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重点。通过政府网站,镇、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LED显示屏,公示栏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41231日,石船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1条,其中动态信息196条、焦点图片2张、财政预决算18条、政策文件2个、机构职能1条,内容涉及社会保障、平安稳定、乡村振兴、开放开发等各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石船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同时,石船镇深入学习《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指引(试行)》,吃透精神实质,把准核心环节,提升办理能力,并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专区信息更新、设备维护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具体经办人提出信息发布初步意见,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后发布。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泄露。三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采集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石船镇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乡镇基层政务公开的要求,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乡镇二级网站的建设,定期更新政府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领导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定期更新政务公开专区信息,设置醒目标识牌,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公开。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精准推送政务信息,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真正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五)监督保障情况。石船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内容合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吸纳群众的监督意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业务水平不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文件的公开属性和公开范围把握不准,导致政策文件的公开数量还不够,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内部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互相交流学习心得,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更高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汇总,由相应职能部门梳理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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