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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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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石船镇 
    • [ 生成日期 ]
    • 2024-10-16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6 

石船镇石垭村新房湾危岩应急治理工程公开比选公告

石船镇石垭村新房湾危岩应急治理工程

公开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渝     北减委〔2024〕2号)文件要求,将我镇石垭村羊麻路沿线新房湾危岩治理纳入年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任务,本招标项目 石船镇石垭村新房湾危岩应急治理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渝北区石船镇石垭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对石垭村新房湾地质灾害点进行应急治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8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踏勘现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10 16日上午930分至202410 18日下午530分。

2.报名地点:石船镇政府214办公室

3.报名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核对)

1)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

2)法人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的资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各一套,原件阅后退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评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报价实行最高限价制,石垭村新房湾危岩应急治理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9665.5元。

评标办法:低价评标法

六、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半年以上社保参保记录;

4.报价清单文件;

5.加盖鲜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函要求:投标函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文件装入文件袋内,文件袋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本单位鲜章,未密封、密封处破损、未加盖本单位鲜章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相关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文件格式、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石船镇政府214办公室获取。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4 10 21 日上午9点至202410 21日上午10

(二)递交地点:石船镇政府214办公室

八、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 10 21日上午10点。

地点:石船镇政府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二)开标

开标由评标工作组组织开展,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该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当场查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密封,密封检查合格后,当场拆封查检投标文件是否有效,投标文件有效的当场宣读投标函, 公布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三)定标

按评标方法,当场确定中标人;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中标顺位依法确立下一中标人为中标单位,若前三名中标单位均放弃中标资格,则依法重新进行招标。

(联系人:李怡丹,电话:13594080419。)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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