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到户到人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到户到人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18〕57号)要求,现将2021年石船镇到户到人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2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反映。
扶贫举报监督电话:12317;区扶贫办电话:023-88792975;镇纪委办电话:023-67252189。
附件:1.2021年石船镇到户到人扶持资金第一次拨付表
2.2021年石船镇到户到人扶持资金未享受人员名单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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