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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15

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及市、区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抓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等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抓的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会精神等主题宣讲,全年共开展理论宣讲40余场次,着力推动各级党组织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善作善成的实际成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纳入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完成干部网络学习、学习强国学习、法治理论考试、庭审旁听等,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二是抓宣传。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创建等在辖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定《木耳镇2023年普法工作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形成镇、村居、网格普法学法三级体系。今年以来,开展专题宣传6场,发放12000余份宣传册,覆盖2万余人次,累计在各类活动、常规工作、服务群众中普法学法100余场次,营造了辖区普法学法重法的浓郁氛围。三是抓落实。对照《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要求,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出台《木耳镇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工。按照《渝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区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要求,完成木耳镇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区实施方案情况中期自查报告,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在班子成员中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二)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惠企纾困、招商引税行动,围绕企业经营状况、产品销售、资金需求等,成立由党政班子任组长的11个工作组,在做好企业服务的基础上,筑巢引凤开展招商引税,引进重庆椒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成熟农业企业5家,完成升规入统1家、个转企5家。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约1.2亿元,限上服务业企业总营业收入约16亿,限上批零企业销售额为约930万。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党内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确保文件依法依规,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自查,2023年废止党内规范性文件2件,无新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财务监督。完善政府《财务制度》、《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实现内部财务制度上线运营,初步实现内部控制信息化,有效提高财政监督水平。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按照事前预审、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要求规范化使用项目资金。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3年,按规定答辩、应诉1件行政诉讼案件。

(四)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一方面,严格执行渝北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木耳镇党委会会议制度》《木耳镇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镇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汇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审核各类支出事项,镇党委、政府决策机制、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不断规范。另一方面,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对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公示、专家论证、咨询制度,广泛听取法律顾问、专家及公众的意见。今年来,镇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3份,口头咨询30件,参与合同文书拟定及审改42份。

(五)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镇基层治理指挥中心领导下,按照“平安法治”板块功能内容,实施“一支队伍执法”,统筹辖区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木耳镇行政执法岗工作职责、行政执法岗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职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培训执法人员35人,其中新办执法证14人,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执法服装8套。二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按照《渝北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四类”培训,统一组织35名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网络教育培训,开展镇级培训2次。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规定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渝快办”等各类平台上领取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同步编制实施清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本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违法的,依法依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四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宣教工作。联合执法办、司法所、民社办、应急办、城管大队等重点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宣传咨询活动,联合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

(六)继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按照真实公正、及时便民、注重实效要求,主动公开信息75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开展党建工作“晒赛筛”系列活动,已组织开展18个村(社区)“党建统领·惠民有感”拉练活动、第1期“乘风破浪·向阳而行”年轻干部成长营活动,有效激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党员干部活力。三是持续推出“民生实事连连看”活动。截至目前已推出微视频8个,宣传工作亮点、回应社会关切。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肃清工作,对本辖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网站、书籍、会议记录等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排查了图书室、电脑文件等,共排查处理相关信息14条,封存管理书籍272本。四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廉政建设,加强“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五性”引领工程、“五风”底色工程、“五廉”廉动工程,全镇作风持续改善,执行力不断增强。

(七)坚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一是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坚持信访稳定一岗双责,按照“一人一包案领导、一人一方案、一人一专班”阶段性化解多名信访老户。共办结信访案件575件次,其中领导接访下访354件,本级接访11件,上级转办件(到京、市、区信访、巡察组交办)114件,网上代理件及人民建议96件,创新探索公租房“四乐”治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富民路社区打造“乐居”,在华晖路社区打造“乐理”,在聚英路社区打造“乐业”,在民意路社区打造“乐和”。二是全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3次、视频培训4次,着力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化推广“枫桥经验”,依托“情理堂”“情理亭”“情理廊”“党声廊”等“情理”品牌和1+3+X”矛盾调解队伍,将人民调解进行到底。今年以来调处矛盾纠纷522起,发放案件补贴16570元;与法院对接开展诉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截至目前成功调解法院委托案件9件。木耳专班负责4个类恒大楼盘维稳,妥善处置“蓝光未来城停工”“海伦堡玖悦府延期交房”业主维权等多起突发事件,未造成负面舆情;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帮助佳源云上之城和海伦堡玖悦府复工复产,截至202310月,已完成海伦堡玖悦府项目交付458套;蓝光未来城86亩项目已交付204套。三是全力做好安全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对事故责任部门、村居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企业自查、村居网格员普查、“一岗双责”部门巡查、应急部门抽查、镇领导督查“五查并举”隐患发现机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工商贸企业、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护林巡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检查2639次,排查出隐患2627条,整改2608条,警告企业4家,责令处罚企业3家,处罚金额为32000元。对辖区摩托车、电瓶车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强打击、强整治,截至目前共摸排摩托车890辆,录入系统890辆。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检疫及非洲猪瘟防控,已实现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全覆盖,应免疫率达100﹪。

(八)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统筹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梳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站、所、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二是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针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通过召开行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邀请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论证、审核把关,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三是依法全面履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联合城管、交巡警、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在公租房片区综合执法,促进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解决了反映强烈的乱停车问题。四是树立法治思维,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参加年度法治理论考试,机关干部全部完成法治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培养选拔村(社区)“法律明白人”36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2户,全部通过上岗考核并发证。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及村居负责人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将法治建设纳入年终考核目标。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办事水平有待提高。少数干部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还是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认识不够,没有深刻理解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新任务。

(二)社会依法治理需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综合治理的思维和理念还比较滞后,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的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挖掘和规范。

(三)法治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村居对法治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没有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村级重要工作日程来抓;个别村居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宣传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群众学法用法的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高;农村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专业人才紧缺、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亟待解决。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基于农村外出人口众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仍然停留在面向老人及青少年,涉及面不够广泛,且存在部分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没有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工作中去。法律专业人才在乡村较缺乏。

(四)基层政府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基层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缺乏从而在处理乡村法律事务时力不从心,进而影响民众对法律的崇尚和敬畏;并且乡村法律事务纷繁复杂,不少争议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农村民众服从判决、遵守调解协议的意识差,也影响法律工作者服务农村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公证、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制度机制作用,强化社会治理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在法治工作布局和力量调配上更多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继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整合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主动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二)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全规范。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力度。

(三)继续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继续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宣传。

(四)继续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

五、工作建议

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加强乡镇、街道司法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意识。

            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

20231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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