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木耳府发〔2023〕53号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部门、驻镇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我镇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自查。鉴于该文件已不符合现在的工作要求,决定废止《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耳镇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木耳府发〔2017〕12号)。凡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