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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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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龙溪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4-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0 

渝北区龙溪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事宜

公开服务制度

一、龙溪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功能特点和辖区群众生产、生活、学习的规律和实际需要,向公众免费开放。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28小时,同时根据实际实行错时开放,双休日、节假日照常开放,每天开放不少于4小时。  

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在醒目位置设立项目公示牌,服务项目要提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时间、地点、组织者等要素。

三、举办节庆群众文化活动、单项文体活动和全民阅读活动,文化服务中心要提前做好宣传,便于群众参与。

四、做好文化服务中心内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

免费开放须知

一、开放时间

渝北区龙溪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向全体市民免费开放。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8:00,错时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中午12:00一下午14:00晚上18:00一20:00及国家法定节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寒暑假及学校学习日(每天下午16:30一18:00)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二、开放项目

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排练厅、多功能厅、影视厅、书画室、棋艺室、健身室、聊吧、科普室。

三、开放注意事项

1. 凡来文化服务中心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自行其是,无理取闹,扰乱文化中心管理工作秩序。

2. 多功能排练厅实行预约安排制度,方可进行活动,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凭个人身份证上网。

3. 活动人员参加活动期间,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注意公共卫生,不能随意吐痰;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吸烟、喝酒、健身,不得粗言秽语,更不得打架斗殴;爱护环境,不得乱丢果皮和纸屑、杂物;严禁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非法印刷品带入文化服务中心,不听劝阻的,给安全管理埋下隐患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4. 网上查询、浏览,不得下载登录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和不健康网页。严禁观看、传播、复制(扫描、备份)淫秽图片、文字和影像资料,删除和更改工作程序,更不得将带有病毒软件或U盘等移动设备在文化服务中心公用电脑上进行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网线和电源线,活动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器材性质和使用程序。

5. 爱护公物,如有人损坏,照价赔偿。

6. 进入文化服务中心内活动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7.服务热线:6707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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