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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龙溪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4-02-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9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持续开展2024年“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4〕-6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持续开展2024

“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

现将《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持续开展2024年“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北民〔20241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2024219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民〔2024〕11号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关于持续开展2024年“僵尸型”社会组织

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按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民政部、重庆市民政局统一部署,渝北区扎实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成效,但全区“僵尸型”社会组织未彻底清理整治完成。根据全市第五次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全区存在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长期未开展活动、负责人失联等情形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后续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成果和工作成效,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持续开展2024年“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通过持续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清除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整治对象。结合登记备案、年检年报、抽查审计、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加强调查核实,持续对下列范围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治:

1、连续未参加20222023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

2、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新成立社会组织;

3、20222023年连续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4、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二)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各镇街,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围绕整治范围确定整治社会组织名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整治。一是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或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慈善组织,及时予以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二是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清算。三是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整改方案。

(三)强化部门协调会商。请各镇街,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同区民政局的沟通联系、协同配合,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健全完善协作机制,按工作职责协调本单位相关科室或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对截至2023年底尚未完成整治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主动沟通联系,分析和解决整治社会组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协商整治措施。

(四)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有益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抓好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加强定期排查,健全排查机制,将新发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及时纳入整治范围,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推动无效低效社会组织有序退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将清理整治工作作为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和风险预判防范,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务实,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全面宣传“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危害性、整治必要性及成效,特别是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331日前和731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明细表》(见附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联系人:卢星成;联系电话:86015069;电子邮箱:1145842117@qq.com

附件:“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明细表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明细表

单位名称(盖章有效):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僵尸型”社会组织名称

问题类型

整治结果

备注:

1.问题类型是指整治范围内的情形。

2.整治结果是指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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