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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09124D/2022-00125
- [ 发文字号 ]
- 〔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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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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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龙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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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6-13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3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渝北区“银龄健康之家”评选办法(暂行)> 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龙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各社区养老服务站、各养老机构:
现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渝北区“银龄健康之家”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北民〔202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申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银龄健康之家”评选办法(暂行)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群体的健康素质,深入开展“银龄健康之家”创建活动,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实施“六个身边”工程建设,促进体育与卫生、教育、文化、康养、旅游融合发展,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格局,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重在基层、立足基层、面向基层”为重点,整合文化体育、养老、卫生健康等公共服务资源,以体育健身为主要载体,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体质检测、基础健康监测、科学健身指导、慢性病运动干预、运动康复训练、银龄健康知识普及和休闲社交等“一站式”体育医养、康养服务的多功能康养健身场所。从2022年起,全区每年创建“银龄健康之家”不少于5家。
三、评选范围
各镇街老年活动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老年活动中心、养老服务站,区级机关、行业系统老年活动点以及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场所。
四、评选标准(100分)
(一)有一个热心为老年群体服务的工作班子(10分)
1. 镇街党政领导重视关心老龄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每年听取1-2次工作汇报。
2. 创建单位要有一位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的副职抓具体工作。
3. 班子团结,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全年有活动。
4. 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一支好的队伍(20分)
1. 镇街老年活动中心有一支健身项目教练员、健身辅导员(社体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20人以上);社区(村居)老年活动中心有一支健身项目教练员辅导员(社体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5人以上);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区级部门、行业系统老年活动点、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有1-5人健身项目辅导员。
2. 镇街老年活动中心有6个以上项目健身队伍,社区(村居)老年活动中心有5个以上项目健身队伍(每个项目至少10人以上),镇街、社区(村居)养老服务中心、站、区级部门、行业系统老年活动点、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有3个以上项目健身队伍(每个项目至少5人以上)。
3. 每年组织2-3个健身项目的培训,每年推广普及2个以上健身项目。
(三)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机制(10分)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确保一定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多渠道筹集经费,用于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和培训。
(四)有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和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30分)
1. 各申报单位每年举办一次老年人健身项目展示活动,每次展示活动项目不少于4项。
2. 与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相结合,利用各种节假日、纪念日、庆典日以及全民健身月、重阳节开展老年健身项目和文化娱乐展示交流不少于6次。
3. 积极引进、推广普及多项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项目,挖掘、整理、创编传统体育健身项目,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提供更多的项目选择,让老年人健身活动常态化。
4. 举办康乐大讲堂,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
5. 组织协调基层医疗机构对本辖区、本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一次免费体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6. 参与健身老年人占本单位老年人口总数应达60%以上。
(五)有功能配套的健身场地(20分)
1. 镇街、行政村建有与老年人口相适应的老年文体健身活动中心或活动室(面积镇街500平方米,村100平方米以上),内设棋牌、乒乓球、健康检测室、多功能厅等,室外有1-2个球类项目场地和2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广场。
2. 社区建有与老年人口相适应的活动中心或活动室(面积100平方米-200平方米以上),内设棋牌、乒乓球、健康检测室、多功能厅等,室外有2个以上球类项目场地和2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广场。
3. 区级部门、行业系统老年活动点、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有与老年人口相适应的活动中心或活动室(面积80平方米-200平方米以上),内设棋牌、乒乓球、健康检测室、多功能厅等。
(六)有规范的管理制度(10分)
各申报单位有健全完善的学习培训、场地设施、活动计划、财务管理等制度,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以上建设“银龄健康之家”的“六有”标准,是一个有机整体,各要素缺一不可。只有组织、队伍、场地、活动、管理、保障各个要素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充分发展,才能有效发挥“银龄健康之家”的服务功能。
五、评选程序及奖励
各镇街、村(社区)、区级部门、行业系统老年活动中心(点)、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符合上述“六有”标准条件的,每年12月底自愿申报,并提交创建申报表(加盖公章)报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由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牵头,会同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检查验收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授予“银龄健康之家”称号,并授牌给予适当奖励(理疗和老年人体育活动器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银龄健康之家”活动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践行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的要求所在,是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城乡协调发展有效措施。区级有关部门、镇街要高度重视,把创建“银龄健康之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辖区、本单位开展创建“银龄健康之家”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将创建“银龄健康之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促进该项活动有序进行。
(二)强化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镇街要在老年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上补其短板,完善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区民政局要加大对创建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区文化旅游委要对创建单位文化活动开展要给予大力指导。区卫生健康委要对创建单位提供健康知识及对老年人体检服务。区体育中心要加强对“银龄健康之家”创建活动的指导和器材支持,组织专业人员编创适合各年龄段老年人的健身项目,指导全区老年人科学健身。区老体协要认真履行好老年人体育社会组织的职责,抓好适合老年人健身项目培训,协助创建单位组织健身教练员对适合老年人健身的项目进行培训,对创建单位开展体育健身活动进行指导服务,并对“银龄健康之家”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实行3年复查一次,对不合格的取消授牌。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平台,多渠道、多层面、多载体宣传“银龄健康之家”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民族美德,动员广大老年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要树立新时代文明新风,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 老年人不同年龄段健身项目指南
2. 创建“银龄健康之家”申报表
附件1
老年人不同年龄段健身项目指南
60—65岁:乒乓球、羽毛球、篮球、骑自行车、跳舞、太极、抖空竹、下棋、游泳、瑜加、柔力球、钓鱼、健身气功、老年健身操、徒步、门球、保龄球、踢毽、慢跑、爬山
65—70岁:乒乓球、羽毛球、骑自行车、跳舞、太极、下棋、游泳、柔力球、钓鱼、健身气功、老年健身操、徒步、门球、保龄球、踢毽、慢跑、爬山
70—75岁:乒乓球、羽毛球、骑自行车、跳舞、太极、下棋、柔力球、钓鱼、健身气功、老年健身操、徒步、门球
75—80岁:太极、下棋、钓鱼、健身气功、老年健身操、徒步、门球、跳舞
80岁以上:太极、下棋、钓鱼、健身气功、老年健身操、徒步
各种运动项目,均建议有氧运动。最好每天运动1次,连续的有氧运动不少于30分钟,每周不少于5天,每次运动强度不低于170减去年龄=最高运动心率。
附件2
创建“银龄健康之家申报表”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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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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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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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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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
审核意见 |
年月日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申报单位自评“栏”按六个达标条件渝北府办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标准逐项自评打分,不另加附页。联系人:张月兰,联系电话:15922697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