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795887636W/2024-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龙山街道
-
- [ 生成日期 ]
- 2024-06-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4
2023年度区级彩票公益金项目基本情况表(龙山街道家庭养老床位补贴)
项目实施单位 |
渝北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项目名称 |
家庭养老床位补贴 | |||
项目单位责任人 |
周杨 |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熊卉67916207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彩票公益金 |
资金下达数 (万元) |
5.7009 | ||
实际支出(万元) |
5.7009 |
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万元) |
5.7009 | |||
|
资金是否结余 |
否 |
结余处理 |
| ||
项 目 内 容 |
项目概况,周期,实施内容: 2021年-2022年,在渝北区范围(不含两江新区)内选取3-5个镇街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调整范围及数量。 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机构距离老年人居住地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路程,以满足服务需求的及时响应。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期间应保证床位改造内容质量和设施设备维保。 床位建设内容具体如下,由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确定: (一)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参考《关于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渝民发〔2020〕22号),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对住所的卧室、卫生间、厨房、客厅、楼梯等关键位置进行适老化改造,营造无障碍空间,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有效开展提供基本设施保障。 (二)设施智慧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和开展服务需要,对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设备和智能化设施设备,包括网络连接、呼叫应答、智能感应、生命体征监测等必选项目,便于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实施健康监测和24小时远程智慧化服务响应。 服务机构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部分,其中中度失能老年人每周上门服务次数不得低于2次,重度失能老年人每周上门服务次数不得低于4次,每次服务时长原则上不低于1小时,具体服务内容由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确定: (一)生活照料服务。 (二)生活护理服务。 (三)智慧远程服务。 (四)健康管理服务。 (五)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六)精神慰藉服务。 (七)文化娱乐服务。 (八)家庭照护者培训。 | |||||
项目完成情况: 本次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龙山街道共37位老人报名,25位老人完成服务,其中: (一)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适老化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共11位老人参与改造并通过验收,其中中度失能老人2人、重度失能老人9人。 (二)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服务项目,共14位老人购买了服务,其中中度失能老人2人、重度失能老人12人,均为普通老人,服务费用由老年人自付30%,政府承担剩余70%。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参与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中度失能老人每周上门服务次数不低于2次,重度失能老人每周上门服务次数不低于4次。 | ||||||
资金使用情况(详细说明): 2022年渝北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合格的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不足3000元的据实补贴)。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工作开展期间,除低保、特困、其他低收入人口之外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需老年人自付30%,政府承担剩余70%。评估结果为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政府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月700元;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政府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月1000元。 龙山街道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共11位老人参与改造并通过验收,其中中度失能老人2人、重度失能老人9人,此次适老化及智慧化改造项目共计需发放建设补贴资金25740元。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补贴,共14位老人购买了服务,其中中度失能老人2人、重度失能老人12人,均为普通老人,服务费用由老年人自付30%,政府承担剩余70%,经核算此次家庭养老床位服务项目共计需发放服务补贴资金31269元。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及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补贴资金共计57009元。 | ||||||
实际效果: 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改造,结合老年人的实际照护需求,派出服务人员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使老年人家中的床位成为具备“类机构”照护功能的床位。家庭养老床位不仅节省了机构养老的床位费,也使老年人得到了机构养老的专业服务,还可以让其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受到专业化服务。家庭养老床位把养老服务机构专业照护服务向家庭延伸,从而缓解老人特别是失能老人家庭养老难题。 | ||||||
项 目 依 据 |
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渝北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北民〔2021〕168号) 《关于安排部分镇街家庭养老床位补贴资金的通知》(渝北财社〔2023〕178号) | |||||
采购方式:直接支出 | ||||||
绩效评价及其他 |
绩效评价:对于一些失能、半失能老人来说,在家虽有儿女环绕,却少了专业照护,翻身、吃饭、洗浴等“小事”却是一家人的“难事”。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的开展,把养老机构的床位设在家里、把专业服务送到家,让辖区失能老人可以得到更专业,更科学的照顾和帮助,大大提高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和护理体验。同时减轻因长期照顾失能老人而造成的家庭关系紧张,缓解照顾者的照顾压力,让失能老人既得到了专业的照护,还能让家庭照顾者得到喘息。同时也满足了老年人倾向于居家养老的想法,让老年人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专业机构的服务,减轻了家人照护负担,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局面。 | |||||
审计结果:未审计 | ||||||
是否接受投诉及其他: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