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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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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行业技术推广、信息

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和动物疫病防治、扶贫开发服务等职责。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农业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单位,无内设

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096206.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89086.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120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63981.54元,主要是人员及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增加;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56861.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0712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096206.8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690.24元,卫生健康支出165,537.60元,城乡社区支出237,120.00元,农林水支出16,996,049.74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87,964.12元,住房保障支出169,845.12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63981.5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82318.2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1663.34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89086.8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89086.82元,比2022年增加156861.54元。其中:基本支出3513833.6元,比2022年增加282318.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375253.22元,比2022年减少125456.6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结转及提前下达略有减少,主要用于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高速公路及长江租用土地等重点工作。

洛碛镇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000元,比2022年减少2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5000元,比2022年减少2500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元,比2022年减少0 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

农业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375253.22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底,农业中心单位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所属单位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闫晓敏      联系电话:023-673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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