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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9616W/2024-00065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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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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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洛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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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4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北)应急罚〔2024〕洛碛01号。
被处罚单位:重庆加力红山食品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在污水池出入口设置警示标志。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决定部门:渝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洛碛镇人民政府实施。
处罚决定时间:2024年8月20日。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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