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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9616W/2021-00062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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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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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洛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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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1-02-19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碛镇2020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洛碛府〔2020〕91号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碛镇2020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 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有关部门、镇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做好我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我镇2020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编制的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我镇有效地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现结合我镇街道实际,特编制我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三)总的原则
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
(四)实施责任
1.洛碛镇人民政府镇长对本预案负总责。
2.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防汛抗旱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本预案的规定和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
3.对于拒不执行本预案或镇防汛领导小组的防汛调度方案或防汛抢险指令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及社会经济概况
洛碛镇位于区境北部,东与长寿区、南与古路、统景镇毗邻,西与茨竹、兴隆镇相接、北与邻水县接壤,渝邻高速公路纵贯南北。气候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无霜期长,年降雨量1170毫米,年平均气温17度,年日照1280小时。全镇幅员面积94.5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5个居民委员会。境内长江沿线有太洪场、桂湾、上坝、洛碛、青木、幸福等村,御临河沿线有箭沱、太洪场等村。水库一座,山坪塘316口。
(二)山洪灾害分析与防御现状
在我镇山洪灾害主要表现为突降暴雨导致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尤其是箭沱、太洪岗、上坝、青木、洛碛、幸福、砖房、沙湾、新石、宝华等村。根据各危险点的具体情况,我镇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对可能危及群众生命财产的区域,镇、村、社、干部及时做好农户思想工作,并限期搬迁至附近安全地带建房。同时制定了防灾预案和救灾措施,加大力度向群众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在硬件上对辖区内的山坪塘等水利设施除险加固、疏通、整治。
(三)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我镇易发生山洪灾害区域有7个村,分别是青木村、洛碛村、沙地村、沙湾村、上坝村、幸福村、箭沱村、太洪岗村。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领导机构
成立洛碛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指 挥 长:杨 明(洛碛镇党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唐 刚(洛碛镇副镇长)
倪元强(洛碛镇政法书记)
宋文峰(洛碛镇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应急办、规建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上坝村、洛碛村、青木村、沙湾村、沙地村、幸福村、箭沱村、太洪岗村。
指挥长负责全镇山洪灾害抢险方案的认定,指挥全镇山洪灾害抢险工作,发布山洪灾害抢险命令。
副指挥长负责协助指挥长进行山洪灾害抢险的组织领导,督促山洪灾害抢险方案的实施及现场指挥。
(二)办事机构和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伟任办公室主任,袁祥林、辜泽、谭人浩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成立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应急抢险突击队等工作组,人员职责如下。
监测组
组长:陈伟
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
组长:张远刚
负责气象信息收集发布,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和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转移组
组长:鄢运华
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的责任要一个也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
组长:张远刚
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的处理等。
后勤保障组
组长:郎川
负责受灾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及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组
组长:李雪玲
负责灾后灾情统计及善后处理工作。
应急抢险队:队长:张鹏飞,负责应急队员组织,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宣传组
组长:肖亚
负责应急抢险避灾知识宣传。
各防御村成立以村会委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各村社要落实降雨、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信号发送员,并在每年汛前将花名册报镇政府备查。
四、监测预警
(一)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
根据我镇历史上发生山洪灾害时的降雨、水位值时,综合分析本镇暴雨、洪水特性,确定本镇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水位值如下:降雨量为1小时降雨量≥45mm等。
(二)实时监测
各村、组的监测人员负责全镇范围的降雨、水位、水库险情、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的监测工作,努力做到群测群防。对已确定的地质灾害点,易发生山洪灾害区域及沿溪河两岸,农村危旧房等,要明确防御责任人。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发现险情及时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
监测系统的设立:建立完善村—组—员三级监测系统,依靠区级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预报,采用电话、广播、铜锣、口哨以及徒步面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山洪灾害信息通信。
(三)预警
1.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2.预警启用时机: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天气预报时,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临界值雨量时,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当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及时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当水库及山塘、堤防等防洪工程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相关信息,并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
对进入预警状态的灾点要严密监测,并及时向所在村、社通报有关情况。
3.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发布警报。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按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如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4.预警方式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电视广播、电话、短信等),报警信号(如铜锣、手摇报警器、口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由各村组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五、转移安置
(一)各村社根据汛前检查确定的危险点,明确一旦遇到险情需要转移的人员名单。
(二)转移时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为单位,有组织转移为主。
(三)在汛期各村社要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地点有否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时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两侧方向转移。
(四)各村社要将转移路线、地点、时机、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制作成明白卡发放到每户。
(五)转移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由村社干部和镇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并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六、抢险救灾
(一)镇辖各村社要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
(二)汛前各级要落实抢险救灾的物资准备、资金准备和救助装备准备等。
(三)在汛前,镇村要确定抢险救灾方案,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四)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镇村应急抢险队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受灾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按照《防洪法》规定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五)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村社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六)发生灾情,首先要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尸体。对紧急转移的人员要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搞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汛前,各村和有关部门要按时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1.对本预案的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墙报标语等形式,向辖区内每个居民宣传到位。
2.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3.适时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安全转移实战演练。
(三)防汛值班制度和纪律
1.汛期(4月1日至9月30日),镇、村办公室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各村书记、主任加强汛期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实岗位,忠于职守,及时处理日常事务。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瞒报、不漏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
3.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到人。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报区防洪办备案。
(二)本预案有效期为3年,每隔3年修订一次,如遇情况有较大变化,则予以及时修订。
(三)各有关责任人要落实各项责任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