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及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卫生、民政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镇领导简介;
2.工作动态信息;
3.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本级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
5.财政预决算信息;
6.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7.扶贫、教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涉农补贴、集体土地征收、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等重要民生信息;
8.本镇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1)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jz/lqz/);
(2)微信公众号:滨江洛碛
2.线下渠道。
(1)洛碛镇公共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渝路329号,联系方式:023-67381653。
(2)公示栏
(3)LED显示屏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渝北区洛碛镇新渝路329号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收件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邮政编码:401137。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67388108。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3.当面提交。
地址1: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新渝路329号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受理时间:9:00-12:30,14:00-18:00(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23-67381653。
地址2: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新渝路329号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政务公开专区;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23-67381653,申请人在申请接收区填写申请表后务必立即交至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处登记,并领取申请接收回执。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信息,申请人应向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或其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北财预〔2021〕42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是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新渝路329号;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14: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67381653。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滨港路73号附14号;联系电话:023-67385058)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申请样表)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申请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