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洛碛规〔2022〕2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现对《关于印发〈洛碛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控制度〉的通知》(洛碛府〔2022〕123号)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