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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9616W/2023-00037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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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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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洛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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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5-24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4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简章
渝北区洛碛镇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录
村专职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村干部队伍,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洛碛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将招录村专职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及名额
岗位一:7名(沙地村、沙湾村、砖房村、幸福村和新石村各1名,老君山村2名);
岗位二:1名(大天池村1名)。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廉洁自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农村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年龄在35岁周岁及以下(出生于1987年5月31日后),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关学历证书)。报考岗位二的年龄放宽至40岁周岁及以下(出生于1982年5月31日后),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三)本人需填写服从组织分配和未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承诺书。若本人不愿意签订承诺书,则不予报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两年内报考洛碛镇村(社区)干部招录后自愿放弃的。
四、加分项目
(一)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的加2分,累计最高加2分,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①中共党员;
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
③渝北“10.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参加并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一次加分(同一人报考同一镇的不同批次招录,只能享受一次加分)。
(二)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的加3分,累计最高加3分,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①退役军人;
②渝北区洛碛镇户籍;
(三)洛碛镇行政村内村挂职半年及以上本土人才可加5分,挂职时间不满半年者不予加分。
满足以上三项中符合任何一项的都可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渝北区洛碛镇政府党群办(政府404室),咨询电话:023—67385348。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加页)、毕业证等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登陆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和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加分项目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中共正式党员需持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证明,退役军人需持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渝北“10.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参加并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需提供团区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区委组织部、团区委颁发的志愿服务证书,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洛碛镇招录村专职干部报名表》1份。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由他人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书并签字盖印,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
拟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录人数。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步骤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党的建设、农村农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等综合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二)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50%+加分”计算后按照与拟招录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综合面试,主要测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其他事项
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固定面试题目,评委现场打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录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审查人员。由镇党群办结合岗位需求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若体检需复查的,由招录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政治审查按照区委组织专职干部审查备案管理要求执行。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录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布招录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再经洛碛镇党委会研究后确定录用,录用之日起三个月内出现缺额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并愿意服从分配的递补一次,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相关待遇
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正式下发文件进行录用,新录用村专职干部试用期三个月,相关录用及待遇按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关于印发<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渝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渝北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北委组〔2020〕16号)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则不予以留用。
十、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录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洛碛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洛碛镇招录村专职干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