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碛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碛府〔2023〕317号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碛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洛碛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洛碛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渝北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为全力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洛碛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组 长:陈相颖 镇长
副组长:倪元强 副镇长
成 员:应急办、平安办、规建环保办、民政和社事办、经发办、财政办、党政办、文服中心、宣传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征地工作组、交巡警洛碛中队、洛碛派出所、教管中心、市监所、洛碛中心卫生医院、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负责人 。
领导小组下设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由应急办主任蒋学云、洛碛派出所所长姜崭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应急办,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23年12月15日前)。研究制定我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3年12月16日—2024年2月24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24年2月9日(除夕)、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24日(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监管阶段(2023年2月24日后)。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全面压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并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从即日起,立即启动2024年春节燃管工作,认真抓好通告发布、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本辖区、本行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全覆盖无死角。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我区划定的禁放、限放、燃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存、禁放”“限放区内限定燃放时间、地点、种类”“燃放区文明、安全、有序燃放”等要求,立即启动相关宣传工作,做到“广播有声音、街上有通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实现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突出加强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有序燃放。
(三)严格全程监管,加强排查整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案件事故发生。要突出重点,对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清险除患。
(四)加大联动执法,严格依法查处。广泛宣传“12350”有奖举报,鼓励居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点上查私售、面上查私存、道路查私运、禁放区查私放”,加强区域合作、联动执法,加大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对侦办中发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寄递物流、互联网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消除隐患。
(五)严格管控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是本行业,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重要节点,要切实落实“网格化”管控力量,紧盯重要点位,实行禁限放、燃放管控看护,定人定岗定责,并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视频巡查等方式,确保管控看护力量落实到位。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应急处置准备,提升社会面巡防和重点目标管控,落实消防车在重点区域、道路实施驻防,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六)畅通信息报送,确保工作顺利。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要加强与应急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镇燃管办联系电话:67382836,联系人:梅加志
区燃管办联系电话:67160477,区燃管办电子邮箱:ybqrfb@163.com,联系人:陈虹林、胡大明、杨成庆、聂静、唐科。
举报电话:区公安分局:67821616,区应急局:67804066,区供销社:86013202,区市场监管局:67489808。
附件:1. 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
2.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社会宣传标语
附件1
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
一、部门职责
1. 文服中心:负责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利用广播播放公益广告和飞屏字幕,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宣传室:负责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协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会同洛碛派出所开展涉烟花爆竹网上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严防烟花爆竹通过网络渠道非法销售。
3.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管理主题教育。
4. 洛碛派出所: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执法力度,会同区交通局从源头管控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应急办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布置烟花爆竹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配个派出所依法查处运输烟花爆竹无资质车辆和无资格人员。督促汽车站、公交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和其他部门移送的违反交通行业法规的违法案件实施处罚
6. 市监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7. 规建环保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及时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8. 洛碛中心医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9.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负责组织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组织清掏管理的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开展易燃易爆气体监测,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巡查守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依法查处街面无证摊贩兜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10.农服中心:负责组织沼气池的排查,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巡查守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
11. 平安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12. 镇专职消防队:负责制订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组织指导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
二、村居职责
各村(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向社会进行公布禁放、限放、燃放区域,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依托辖区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限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在各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限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提示标语;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配合应急办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镇燃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全面落实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附件2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社会宣传标语
1. 守禁放规定,树文明新风
2. 守禁放规定,做文明市民
3. 严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4. 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5. 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6. 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得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7. 自觉遵守禁放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8. 禁放区、净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9.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10.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