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洛碛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碛府〔2023〕1号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渝北区洛碛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渝北区洛碛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渝北区洛碛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渝北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洛碛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杨明任组长,副镇长倪元强任副组长,由应急办、平安办、规建办、民政和社事办、经发办、财政办、党政办、文服中心、综合执法办、征地协调工作组、交巡警洛碛中队、洛碛派出所、教管中心、市监所、洛碛中心卫生医院、专职消防队、各村(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由应急办主任蒋学云、洛碛派出所所长姜崭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应急办,由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研究制定我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3年1月1日—2月5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23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2月5日(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监管阶段(2023年2月5日后)。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要围绕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营造禁放氛围
按照“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从即日起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网络有阵地、街上有通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1.2023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2.教管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
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
(二)严格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控
1.应急办要按照“严格许可、强化监管”的原则,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经营许可,严格培训考核,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落实实名购买登记要求;同时做好燃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设置、许可证核发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2.洛碛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依托已有的检查站和乡村交通劝导站,设立烟花爆竹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检查,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非危险品运输车运输、超载、超速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等违法行为。
3.市监所要加大对投放我镇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经发办要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综合执法办要加强对街面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三)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安全风险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发现隐患彻底、整改措施坚决、复查结果严格。
综合执法办、规建办等部门和楼宇小区物业公司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管理的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加大联动执法,严格依法查处
镇燃管办严格落实“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强化与周边县(区、市)的区域联动合作,加大联动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洛碛派出所要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侦办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镇应急办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事故;市监所要依法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的行为;镇应急办要督促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等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和其他部门移送的违反交通行业法规的违法案件实施处罚;综合执法办要依法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并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2〕17号)文件要求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依法查处的各类违法行为,媒体要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五)落实禁放看护,做好应急处置
严格落实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洛碛派出所,交巡警洛碛中队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专职消防队要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民政和社事办、洛碛中心医院要保持人员在位,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并指导有关单位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六)畅通信息报送,确保工作顺利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镇属各单位要加强与应急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镇燃管办联系人:梅加志,联系电话:67382836。
区燃管办联系人:杨勉、杨成庆、聂静、唐科,联系电话:67160477,区燃管办电子邮箱:ybqrfb@163.com。
举报电话:区公安分局:67821616,区应急局:67804066,区供销社:86013202,区市场监管局:67489922。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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