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碛镇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洛碛府〔2023〕226号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碛镇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有关部门:
为做好洛碛镇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洛碛镇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洛碛镇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区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区民政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殡葬改革正确方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依法稳妥实施,通过深化乱埋乱葬整治行动,进一步破除殡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加大殡葬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一是依法整治、综合施策。把依法依规贯穿于整治行动全过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方法,稳妥有序推进整治。二是疏堵结合、保障民生。坚持依法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供给相结合,既全面整治,又不断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努力实现“逝有所安”。三是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既立足当前,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治,又着眼长远,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根治乱埋乱葬问题。四是积极稳妥、维护稳定。坚持稳定可控,不提过激目标、不喊过激口号、不用过激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目标任务。对2018年以来新增活人墓、硬化大墓和违规接纳安葬非本村村民的违建坟墓进行排查整治,坚决杜绝新增、拆除一批存量,积极稳妥、维护稳定,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特别是要对接纳安葬非本村村民违规收费、买卖墓地的行为依法查处,坚决刹住乱埋乱葬歪风,树立文明新风,形成威慑效应。到2024年5月31日,全镇总体完成整治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排清理(2023年7月15日至9月25日)。由各村居对本辖区范围内涉及乱埋乱葬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对2018年以来新增的活人墓、硬化大墓(单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清理范围)和违规接纳安葬的非本村村民的违建坟墓开展全覆盖摸排统计,重点掌握墓主信息、建造时间、所处位置、占地面积、生态环境破坏程度、社会影响、违规收费等情况,统一编号、分类立档,形成问题台账清单。
(二)开展风险评估(2023年9月27日至10月31日)。各村居要在摸排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好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深、做细、做实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应急预案,切实预防矛盾激化,引发社会不稳定和产生负面舆情。要加强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统一对外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防范化解误读与炒作。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强化正向引导,对不实和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回应澄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分类实施整治(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一是查处违法行为。各村居要对乱埋乱葬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二是对违规坟墓分类实施整治。各村居要按照“一墓一策”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稳妥推进,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活人墓要坚决予以拆除;硬化大墓,通过迁移、拆除硬化物及附件缩小面积、就地深埋等方式整治。党员干部带头整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整治要求。引导群众自觉整治,做深做实群众思想工作,讲明政策和要求,讲清违法性和危害性,争取理解和支持,引导主动整治。重点区域先行整治,对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规划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三沿六区”重点区域,先行开展整治。影响恶劣的坚决整治,对媒体曝光、督查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和涉及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整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整改进度至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巩固
各村居要及时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联系驻村组及社事办工作人员进行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由镇党委书记杨明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蒋文峰、副镇长饶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张远刚任副组长,民社办、村建中心、农服中心、国土所相工作人员为成员,下设工作专班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蒋文峰任专班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组织专班成员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各村居也要健全清理排查整治行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村居对清理排查整治工作直接负责,充分明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调配合,履行好本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我区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
(二)加强普法宣传,有序稳妥推进。加强殡葬管理、土地管理、森林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营、自觉守法的意识。对涉及普通群众坟墓拆迁等,要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示范引导为先,严禁简单粗暴、蛮干硬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功能,持续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倡导厚养礼葬,坚决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习。
(三)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将清理排查整治行动纳入村居目标绩效考核,工作专班要加强对清理排查整治行动的督查指导和检查评估,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到位、敷衍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漏报、瞒报、虚报、谎报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快设施建设,强化服务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家庭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安葬(放)需求、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统一。
(五)健全监管机制,推进移风易俗。要建立信息员制度和举报制度。各村居要成立村/居监督检查队伍,在每一个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网格设置殡葬信息员,充分发挥党员、网格员、网格长、村(居)民小组长、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强化日常巡查,对新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要加强宣传引导。把树立殡葬新风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作为基层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殡葬、国土、森林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弘扬新风正气。要坚持村民自治。将厚养礼葬、文明丧葬纳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红白理事会等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中的作用,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农村文明殡葬,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附件1
洛碛镇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明 党委书记
副组长:蒋文峰 专职副书记
饶 杰 副镇长
张远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主 任: 蒋文峰 专职副书记
副主任: 张鹏飞 民社办主任
钟 原 村建中心主任
陈 伟 农服中心主任
胡 军 国土所所长
成 员: 刘登贵 二级调研员
李安伟 村建中心工作人员
罗光浩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周文勤 民社办工作人员
联系人:周文勤,联系电话:67382241 15803079495
邮箱:541368188@qq.com
附件2
渝北区洛碛镇乱埋乱葬清理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 ||||||||||||||||||
所在村(居)组 |
墓主情况 |
墓主亲属 |
违法占地情况 |
买卖墓地情况 |
备注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是否本村 |
是否党员干部 |
是否活人墓 |
是否硬化大墓 |
建造时间 |
姓名 |
与墓主关系 |
是否党员干部 |
联系电话 |
占耕地(平方米) |
占林地(平方米) |
其他(平方米) |
收费人 |
收费(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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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由各村摸排统计,摸排结果由各镇人民政府汇总后填写报送。2.墓主亲属的配偶、子女、父母如健在的,应分别填上。3.单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清理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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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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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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