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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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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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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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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两路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是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其宗旨为为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服务、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办理服务、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等职责。具体职责任务如下:
1.承担城乡就业失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工作,建立健全人力资
源信息库,动态掌握人力资源就业失业情况。
2.承担城乡劳动者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创业帮
扶等就业创业服务。
3.承担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就业
补贴办理、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4.承担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参加城乡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等相关业务办理。
5.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
业务办理。
6.承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核查认证和社会化管理等
事务性工作。
7.承担灵活就业人员、国有企业“单解、双解”人员、低保对象等政策扶持对象社保补贴办理等事务性工作。
8.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受理、调处劳动保
障纠纷。
9.内部运行管理和其他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运营、维护(基
础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等管
理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未设置内部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8433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4332.3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49341.65 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9341.65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84332.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64089.5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2074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8168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49341.65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04096.19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556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4332.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332.3元,比2022年减少49341.65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413.95元,比2022年增加了50338.35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增加人员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但另一方面压缩公用经费,减少了运行成本。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10580元,比2022年减少99680元,主要原因是适当压减了服务窗口运行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服务、劳动保障培训、公共服务中以窗口运行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支出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接待和其他科室部门一致,均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和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街道其他部门共同使用公车,故统一预算到党政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支出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058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陶霞 联系方式:023-8601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