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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两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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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11-11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两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两路街道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75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两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两路街道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街道相关部门(岗位)、各社区,有关单位: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决定在全街道辖区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两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两路街道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行动,进一步树牢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 推动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工作责任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重点
街道各部门(岗位)各有关单位在排查中要以“工作责任、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执法处罚”四个到位为导向,突出今年开展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有限空间、城镇燃气油气、电动自行车、“拆窗破网”、高层建筑消防、“厂中厂”、再生资源回收、道路交通运输等专项行动,聚焦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和城乡结合部的小工地、小作坊、小作业、渣土场等区域,关注委外、动火动焊、检维修、登高作业、以及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易发环节,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各相关部门(岗位)、各社区:是否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别对小微企业、九小场所开展监管检查执法;是否分析研判风险,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是否做到年初有方案、每月有研判、年底有考核,跟踪督办、考核问效;是否精心制定本辖区大排查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开展教育培训,有力推动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提示清单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责任,实现常态化规范管理。
(二)隐患排查到位情况。各相关部门(岗位)、各社区:是否对本行业领域、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九小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摸清所有监管对象底数,精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是否认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台账。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要求常态化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日周月”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三)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各相关部门(岗位)、各社区:是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隐患,逐一闭环销号;是否梳理本行业领域、本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根据整改难易程度纳入“三级”领挂牌督办;是否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开展“回头看”。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落实管控措施,并按期销号。
(四)执法处罚到位情况。各相关部门(岗位):是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执行;是否对忽视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罚款、责令停止作业、申请停产停业等手段,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经济处罚强度。
三、开展时间步骤
大排查行动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至2025年2月底结 束。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2024年11月30日)
各相关部门(岗位)、各社区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提示清单(附件2)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重大问题,推动隐患整改闭环。相关部门、各社区要对照督导检查重点事项清单(附件1)自查四个到位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阶段(2024年1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街道将组建督导督查组,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并对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同时对监管对象进行抽查。并对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落地。既要查面上工作推进,更要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一线,通过“看查问”(看日常安全管理、查现场安全隐患、问一线员工操作)等方式,检验各相关部门、各社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2月1日—2月28日)
各相关部门(岗位)、各社区及时进行总结,及时提炼推广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岗位)、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强化信息报送。请各相关部门(岗位)、各社区每月15日和月底分别报送附件3到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急管理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