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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北区龙塔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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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5-31
- [ 发布日期 ]
- 2024-05-31
无需跑路 重庆在线核对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
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在线核对机制,在“渝快办”“重庆救助通”同步上线法律援助在线申请、核对、办理等功能,致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援助服务。
目前,在传统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基础上,困难群众可以通过在线签署授权书、委托审批机构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等流程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无需提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以前法律援助经济状况核查主要集中在线下,核查时间较长、对接部门较多,影响核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今,借助数字化技术,群众不用多跑路,实现从线下提供证明材料到线上核对经济状况的转变,通过跨部门高效业务协同,既拓宽了经济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又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真正让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暖到民心。”
据了解,重庆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审议《重庆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核查办法》,该事项已经列入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综合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数据显示,重庆2023年批准法律援助代理、辩护案件3.6万件,每10万人113件,同比增长17.31%,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3.9亿元,为农民工讨薪1.7亿元。
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
在线核对机制
主要亮点
01在线签署授权书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线签署《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进行个人电子授权。属于在册社会救助对象的,可以直接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免予核对经济状况。
02在线发起核对委托
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业务系统对接,向所在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出具《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委托书》,在线发起核对委托。涉及跨省核对业务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市级核对机构发起核对委托。
03脱密反馈核对信息
核对机构完成核对后,出具《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电子核对报告》或者转交外省市反馈的核对结果。电子核对报告或者核对结果仅就核对对象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作出判断,不得载明金融资产、实物财产等详细信息,且严禁用作其他用途。
04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法律援助机构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对尚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的,不予法律援助;已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的,终止法律援助。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