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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958876282/2020-0000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扶办〔2019〕45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龙塔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0-06-05 
    • [ 发布日期 ]
    • 2020-06-05 

重庆市渝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解释口径的通知

渝北扶办〔2019〕45号

重庆市渝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有关政策

解释口径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有关部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根据各部门(单位)近期扶贫领域相关工作的政策调整要求,我办及时修订印制了《脱贫攻坚政策知识50问》(2019年第3版),现就我区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解释口径通知如下:

一、名词术语类(咨询部门:区扶贫办, 86016535)

(一)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两公示一公告”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人口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简称:扶贫信息系统,下同)动态管理的贫困家庭。

(二)什么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底在湖南考察时提出来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精髓。主要是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于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人施策。

(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是什么?

答: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四)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五个一批”是什么?

答: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五)国家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标准是什么?

答:是“两不愁三保障”。“到2020 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这一目标被舆论简称为“两不愁、三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 年 11 月 29 日)

(六)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保政策?

答:精准脱贫保,由区扶贫办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精准脱贫保”(包括小额意外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和农房保险)。

(七)“两摸底、一核查”指的是什么?

“两摸底”是指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摸底,其中脱贫监测户是指已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边缘户是指非建档立卡农户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所谓返贫和致贫风险包括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其他。“一核查”是指全国扶贫开发系统数据清洗,做到信息系统、档案资料、实际情况“三比对、三相符。

二、精准识别类(咨询部门:区扶贫办, 86016535)

(八)贫困户的识别标准是什么??

答:我区贫困户的识别标准为四进七不进。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贫困户(四进):一是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上年市级扶贫标准线的(2019年3750元,以后年度根据市扶贫办调整标准确定);二是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的;三是无房且自己无能力修建的,或无间断居住半年以上唯一住房属C、D级危房且自己无能力改造的;四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各类救助政策补助后,自付医疗费用超出家庭现金总收入,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能评定为贫困户(七不进):一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区上年平均水平的(2019年为19565元);二是凡购买商品房、超标准修建新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其中,因灾重建、危房改造、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国家征地拆迁解决住房的除外;三是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汽(轿)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其中,购买普通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微型货车(载重量0.6吨以下,价格在2万元以下)、主要用于营运谋生的面包车等微型客车的除外;四是家庭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且正常经营、正常纳税或正常分红的,其中,身份证被借用于经商办企业、不是企业实际控制人和投资人的除外;五是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指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等有正式编制的机关事业人员,或行政村、社区的干部),其中财政供养的临时工(如学校保安、保洁人员、厨师、司机、环卫工人或公益性岗位人员等)、享受财政补助的村委委员、村党委(总支)下辖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组长、确因大病大灾等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村(社区)干部除外;六是举家外出(区外)一年及以上未归的;七是其他明显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

(九)识别出的贫困户如何纳入扶贫信息系统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答:将贫困户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程序是“八步工作法”。第一步:农户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农户提出书面申请,需要签字并盖手指印。第二步:村民小组评议(第一次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必须通过各种形式通知到所有农户,对初选名单进行小组公示。第三步:入户调查。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力量进行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第四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以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级干部、帮扶干部等对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并二次公示。第五步:镇街审核。针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镇街组织审核并报区扶贫办。第六步:区级数据比对(返回核实)。针对镇街上报名单,区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对疑似对象返回镇街、村级重新核实。第七步:区级公告。第八步:数据录入。

(十)在贫困户的识别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程序中,“民主评议”环节的得票数标准是什么,即得票率超过多少可视为通过评议?

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的规定,原则上村民小组评议和村级民主评议步骤,对象户得票率过半视为通过评议。但是否可以纳入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还应当经过入户核实和完成八步工作法所有步骤综合评定。

(十一)对“户在人不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如何处理?

答:首先应查清人是否健在,是否愿意回原籍居住。对已去世的,应为其办理自然减少;对因婚嫁在原户籍地(娘家)以外居住生活的贫困人口,应为其办理自然减少;对服刑或者强制戒毒半年以上的贫困人口,应为其办理自然减少;已纳入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因外出打工长期联系不上(或联系之后仍不肯回来),时间长达一年以上的,应由村委会重新进行民主评议,为其办理退出。

(十二)对“人在户不在”(无户口或户口没有迁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怎么认定?

答:家庭成员应登记家庭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是指一年内实际居住在家达到半年以上(含半年),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家居住时间虽然不足6个月,但是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无户籍人员或户口没有迁入人员应由本人向所在镇街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落户或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落户除外。

(十三)单独立户老人能不能识别为贫困户?

答:单独立户老人能否识别为贫困户应视其有无法定赡养人而定。无法确定赡养人的,可以直接识别为贫困户。有法定赡养人的,应将其法定赡养人家庭一并纳入识别范畴、共同识别。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可识别为贫困户,并将其作为法定赡养人家庭成员进行登记;如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不能识别为贫困户,应当由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单独立户老人有多个分家子女的,全部法定赡养人家庭全都纳入共同识别。如果因特殊情况造成已分户老人与法定赡养人不能进行共同识别的,由镇街及相关部门依据其家庭实际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综合研判决定。

(十四)现役军人是否应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

答:现役军人户可以纳入贫困户的识别范围,被识别为贫困户的,现役军人不计入该户贫困人口统计。

(十五)服刑人员是否应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

答:有服刑人员户按贫困户标准被识别为贫困户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计入该户贫困人口登记;服刑期满后,如该户仍未脱贫,将其计入该户贫困人口。

(十六)吸毒人员是否应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

答:有吸毒人员户可以纳入贫困户的识别范围。正在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期在半年以内,符合家庭成员登记条件的应当计入家庭人口。强制戒毒期在半年以上的,在强制戒毒期间不计入该户贫困人口登记;解除强制戒毒后,如该户仍未脱贫,将其登记为该户贫困人口。

(十七)贫困户识别和退出是按照“人均纯收入”还是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国开办法〔2019〕24号)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标准均是按照年人均纯收入,因此,贫困户识别和退出也应按照“人均纯收入”计算。

(十八)计算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计算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应注意的事项:一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按常住人口平均的收入,不是按家庭户籍人口计算。常住人口,即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时间达6个月以上,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不是户籍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家居住时间虽然不足6个月,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现役军人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及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二是农村居民纯收入不是总收入,应扣除生产经营性支出等费用。三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包括现金纯收入和实物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全是货币形态,它包括现金纯收入和实物纯收入。现金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现金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现金费用支出后的总和。实物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实物参考市场价作价计算得出的收入总和。

(十九)低保金、慰问金、子女赡养费是否计入贫困户家庭收入?

答:在登记家庭收入时,低保金、慰问金(临时性不计算在内)、子女赡养费应予以登记。

(二十)动态调整时按什么时间计算贫困户收入?

答:核算贫困户收入周期为调查时点以前12个月收入。

(二十一)核实收入时,无法核实工资收入基数的外出务工人员怎样评判其收入水平?

答:可参照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水平计算收入水平。

(二十二)家庭成员中部分人员享受低保,该户是否属于低保户?

答:目前,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人员则家庭收入中必定有低保金收入,因此,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的,户属性应为低保户。

(二十三)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答:一出三不出。“一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的,必须列为2018年脱贫户退出。即:2019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真正实现了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饮水安全和生活用电问题已经解决,不因患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而返贫的贫困户。“三不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能作为2019年脱贫户退出。即:一是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家庭;二是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尚未明显见效的家庭;三是当年新识别或返贫的贫困户原则上不能退出。

(二十四)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退出程序采取 “八步工作法”。

第一步:采取“村民小组筛选提名”,即村民小组组织人员直接入户调查筛选初步名单。

第二步至第八步与贫困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程序的第二步至第八步方法相同。

(二十五)如何处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意外收入脱贫的情形?

答:意外收入包括征地补偿收入和中奖收入等,意外收入应一次性算入家庭收入。意外收入如果远超贫困标准线,应核查“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情况,如符合脱贫条件,应按程序作脱贫退出,并作“自然减少”处理,不应作“清退”处理。相应“三保障”政策当年可以继续享受,次年(含)以后中止。已享受的帮扶政策不予追回。

(二十六)什么情况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予以清退?

答:属于错评的贫困户应予以清退,主要是指识别时不符合识别标准和程序,或通过隐瞒财产收入、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错误识别纳入,或未履行识别程序录入系统的贫困户。对拟清退人员,应根据举报或比对结果,入户核查情况,对所提出问题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或者识别时确实不符合识别标准和程序的,应予以清退。

(二十七)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后购车、购房、经商办企业或成为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镇村应对收集到的不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准入条件的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需重新进行民主评议按正常程序退出,建立已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名单的台账,并以正式文件向区扶贫办报告。同时,镇村要定期回访被标注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农户家庭,及时更新台账。购车、购房、经商办企业或成为财政供养人员的不能继续享受各类扶贫政策。

三、医疗保障(咨询部门:区卫生健康委,67218119)

(二十八)我区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对全区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下同),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来源于扶贫信息系统,由区扶贫办提供名单;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由区民政局或镇街提供名单,数据经比对后以宽口径为准。

(二十九)我区健康扶贫工程主要措施是什么?

一是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二是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对我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或更新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体检及慢病患者随访等健康管理服务。三是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患者不限病种兜底保障一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患38种大病兜底保障一批。

(三十)“三个一批”行动中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的细则是什么?

1. 救治病种。我区大病集中救治38种大病,即: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重症甲型H1N1、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尘肺病、白内障、肝癌、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地中海贫血、尿道下裂、脑卒中(新增包含脑梗死、脑出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新增)、风湿性心脏病(新增)、肝硬化(新增)、甲状腺癌(新增)、鼻咽癌(新增)、卵巢癌(新增)等38种疾病。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不限病种,农村低保、特困、贫困残疾人住院限规定的38类病种;农村贫困人口门诊仅限慢病和重特大疾病享受健康扶贫兜底救助;取消38类病种外的门诊费用定额补助500元/年。

2. 定点医院。我区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作为我区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区中医院作为我区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焦虑症等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同时,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的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在市儿童医院;其他36种疾病中,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无法独立解决的,应主动对接市级定点后备医院和市级专家组。

(三十一)“三个一批”行动中慢病签约服务一批的细则是什么?

1. 服务病种。慢性病签约服务病种为高血压、Ⅱ型糖尿病、肺结核、重性精神病四种疾病。

2. 服务机构。慢性病签约服务机构为贫困慢病患者在户口所在地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 服务标准。对我区农村建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特困户人员每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另外,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高血压、糖尿病、重精患者开展每年4次面对面随访服务和为结核病患者(从初始服药时间起)开展4次随访服务。

(三十二)“三个一批”行动中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细则是什么?

1. 兜底保障一批的救助比例。“农村贫困患者(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口、农村贫困残疾人)在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及按规定转诊市级公立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合规费用(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参照医保标准)在10%以内)92%部分(民营医疗机构不在报销范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额医疗)、民政医疗救助、市扶贫办健康扶贫基金、精准脱贫保报销之后,剩余部分由区红十字会健康扶贫医疗兜底保障基金进行兜底;个人门诊慢病和重特大疾病在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及按规定转诊市级公立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合规费用82%部分(民营医疗机构不在报销范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额医疗)、民政医疗救助、市扶贫办健康扶贫基金、精准脱贫保报销之后,剩余部分由区红十字会健康扶贫医疗兜底保障基金进行兜底。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超出10%以外部分或不按照规定转诊的情况不予兜底保障,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治疗不限病种,农村低保、特困及贫困残疾人住院治疗限规定的38类病种享受健康扶贫兜底救助;贫困人口门诊仅限慢病和重特大疾病享受健康扶贫兜底救助。

2. 兜底保障的结算方式。按照“只让群众跑一次路”的原则,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时患者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由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结算,农村贫困患者(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口、农村贫困残疾人)只需要负担兜底保障救助之后的部分。

(三十三)我区健康扶贫医疗救治(助)“一站式”平台结算的方式?

1. 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方式。依托我区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实现区内公办医疗机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贫困人口到区内公办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其余符合救助报销政策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按规定程序与区卫生健康委结算。

2. 市级公办医疗机构结算方式。贫困人口按规定转诊在市级公办医疗机构就医,无法实现“一站式”结算,可在事后将就医有效票据交到所属镇街。各镇街统一收集贫困患者的相关救助资料按规定程序与区卫生健康委结算,将贫困患者垫付费用自动划转至贫困患者个人账户上。

四、住房保障(咨询部门:区城乡建委,67177779)

(三十四)我区农村存量危房整治的整治范围、方式及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1. 特困家庭。特困家庭指从居住房屋为D级危房的四类重点对象中筛选出来的特别困难家庭,包含:1人居住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2人居住的无儿女或单亲子女未满16岁等无劳动能力家庭、3人及以上居住的贫困残疾或大病且子女未满16岁等无劳动能力家庭。特困家庭要优先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按照居住人数进行分类整治:一人居住。一是敬老院供养方式,积极动员其住进敬老院集中供养。二是投亲靠友或租房居住方式,若其不愿意住进敬老院,由镇街动员其投亲靠友或就近租房居住,补助标准300元/月。三是新建房屋方式,按照我区的标准图集,为其修建面积为40平方米的房屋。二人居住。按照我区的标准图集,为其修建面积为60平方米的房屋。三人及以上居住。按照我区的标准图集,为其修建面积为80平方米的房屋。上述特困家庭存量危房整治后,原危房由镇街进一步核实房屋产权后予以拆除。对于采取新建房屋方式进行整治的,按照1000元/平方米(含税费)的标准予以土建补助,按照300元/平方米(含税费)的标准予以装修补助,并配备床、衣柜等基本生活用品,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同时,按照1万元/户的标准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由镇街统筹使用。

2. 四类重点对象。四类重点对象指居住在农村C、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标注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对于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整治,C级危房采取修缮加固并统一风貌的方式进行整治(含坡屋顶改造),补助整治资金3.8万元/户;D级危房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整治,须按照我区的标准图集和建房面积标准(1人居住的修建不超过40平方米房屋、2人居住的修建不超过60平方米房屋、3人及以上居住的修建不超过80平方米房屋)进行建设,经镇街验收合格且原危房自行拆除后,给予每户1000元/平方米补助。同时,按照1万元/户的标准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由镇街统筹使用。

3. 农转城对象和无房户。对于原为四类重点对象的、由于非征地开发原因造成的、现居住在农村的农转城人员,以及四类重点对象中的无房户,这两类人员新建或修缮房屋参照上述四类重点对象有关补助标准执行。

(三十五)农村危房整治的“六靠”原则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整治要按照“六靠”原则,即:靠场镇、靠院落、靠新村、靠亲友、靠公路、互相靠进行选址,可以跨村、跨社调整宅基地。

(三十六)农村贫困群众的农村危房怎么整治?

答:参照《渝北区农村危房整治9条》相关要求,一查,二搬,三租,四拆,五改,六建,七管,八督,九评。

一查。各有关镇街按照《农村房屋危险等级和住房安全简易评定办法》,精准彻底排查农村C、D级危房情况,建立完善农村存量危房台帐,公示后报区城乡建委。

二搬。对居住在有明显垮塌风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房中的农户,立即组织农户通过住敬老院、投亲靠友或租房方式搬离原危房。

三租。对采取租房或投亲靠友方式搬离原危房的,按照300元/月/户标准给予租房补助。

四拆。长期无人居住的D级危房或农户已搬离的原危房,经农户委托由镇街组织专业的施工队伍对危房进行安全拆除,并按规定标准对镇街予以拆除补助。农户在镇街指导下安全自拆的,经镇街验收合格直补给农户。

五改。四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采取修缮加固方式进行整治的,按照3.8万元/户标准(含坡屋顶改造)进行补助。

六建。对特困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及其他农户的D级危房采取新建房屋方式进行危房整治。

七管。各镇街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要强化农村危房整治过程监管,确保农村危房整治项目质量合格,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八督。我区相关部门定期对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全区通报。

九评。实行“周报告、月评比”制度,将农村危房整治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及镇街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三十七)采取自己租房、政府租房、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是否应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

答:采取自己租房、政府租房、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其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必须由镇村为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十八)家庭人口中有部分是低保人员,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时是按照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口数量计算还是按照家庭总人口数量计算应该享受的建房补助面积?

答:根据户籍人数,享受相应的建房补助。如户籍人数为3人(1人吃低保)的四类重点对象新建房屋,应3人标准享受建房补助。

五、教育保障(咨询部门:区教委,67821867)

(三十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各学段资助政策及标准?

答:1.学前教育阶段:免保教费、免生活费(财政补贴2160元/生.年)。

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小学1800元/生.年,初中2050元/生.年;非寄宿制学生营养午餐补助:小学1200元/生.年,初中1400元/生.年。

3.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免学费(按核定标准),免课本费400元/生.年,生活费补助3000元/生.年;中职学校免学费2000元/生.年,免课本费400元/生.年,免住宿费500元/生.年,生活费补助3000元/生.年。

4.高等教育阶段:一是免学费资助,对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二是生活费资助,在渝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二等及以上资助,原则上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由就读高校实施);三是高职资助:就读高职学校的建卡贫困学生,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补贴,资助累计不超过3年(渝北区教委实施);四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承担,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六、人社与医保扶贫(咨询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医保局,67801220,67817879)

(四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无保障?

答:对非民政救助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标注为未脱贫和已脱贫享受政策)由区扶贫办提供名单,区财政提供资金,区医保局按照一档缴费标准(2019年标准为220元/人,2020年标准为250元/人)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四十一)困难群体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

答:1. 未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已脱贫不享受政策)、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需为上一年经区扶贫办和区民政局认定的对象),由区人力社保局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档标准分类别代缴当年养老保险费(2019年一档标准为100元/年)。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已脱贫不享受政策)和特困人员按一档标准实行全额代缴,对低保对象按一档标准的70%代缴。2. 年满60周岁且未参加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需为本年区扶贫办和区民政局认定的对象)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对已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支付终身。3. 以上困难群众参保代缴和超龄困难群众参保有关政策终止日期暂定为2020年12月31日。

(四十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参加技能培训,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1.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主报名参加有定向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提供的技能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由牵头部门按公布标准补贴到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补贴鉴定费用。2. 培训交通食宿补助。对参加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提供交通、食宿等方面的便利条件,按实际培训天数给予贫困劳动力100元/人/天的交通食宿补助,一年限一次,并实行实名管理。(培训交通食宿补助执行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十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打工有什么补贴吗?

答:1.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劳动年龄段内跨区、市务工的贫困人员,每年给予一次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限乘坐火车硬座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凭乘坐城际间往返交通工具票据,按票价据实补贴。2.贫困人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贫困人员在区外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给予贫困人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以上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

(四十四)企业招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1.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岗位补贴。招用我市户籍贫困人员,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超龄贫困人员除外)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免费帮助贫困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3.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市内市外户籍贫困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企业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贫困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以上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

七、民政扶贫(咨询部门:区民政局,86015082)

(四十五)民政临时救助范围是什么?

答:凡具有本区户籍或实际居住生活在本区境内的居民,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罹患重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四十六)建档立卡贫困户能享受哪些临时救助政策?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患重特大疾病,个人自付费用达到2万元,超过部分按自付费用的50%给予救助,封顶线3万元;因身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疾病,需要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连续治疗时间在6个月及其以上),治疗自付费用达到2000元及以上,每年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患者本人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因家庭或个人遭受重特大灾害、重特大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灾害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难以为继,需特别救助的,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

八、产业扶贫(咨询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86016535)

(四十七)到户到人的建卡贫困户扶持政策有哪些?

答:围绕贫困户稳定增收这一重点任务,创新扶贫手段,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乡村旅游脱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强化贫困户参与机制与受益机制,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项目扶持范围主要有:1.生产经营性支出。贫困农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性所需的生产物资(包括种子、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等)。2.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支出。鼓励贫困农户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房、环境整治等。3. 入股分红投资性支出。探索贫困农户将扶持资金入股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每年按比例参与分红等新的扶贫工作机制。4. 子女教育、医疗自付部分费用等支出。

(四十八)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是什么?

答:为帮助贫困户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产业选择、技术指导、产销对接和利益联结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委成立了产业指导员队伍。产业指导员的职责是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产业发展,主要包括:向贫困户宣讲产业扶贫政策;指导贫困户科学选择产业;帮助贫困户联系项目落地;协调开展贫困户生产技术指导;引导贫困户组建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等。

九、金融扶贫(咨询部门:区金融办,67385008)

(四十九)问题四十九: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信贷政策是什么?

答:我区建卡贫困户(标注为未脱贫和已脱贫享受政策,不含标注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可申请额度0.5万—5万元(含),期限为1—3年的免息扶贫小额贷款。须满足贷款条件:一是年龄18周岁以上,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周岁;二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诚实守信;三是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并选择了合适的创业发展项目。

(五十)建档立卡贫困户如何办理扶贫小额信贷?

答:可在与区扶贫办签订有扶贫小额信贷合作协议的银行(渝北银座村镇银行)办理贷款业务。

1.  一表申请。申请人到承贷银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一级审核。承贷银行评估筛选后,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镇街复核建卡贫困户基本信息和用款事项真实性,完成评级授信;3.  一周放款。承贷银行完成贷前调查和评级授信后, 7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签订借贷合同、发放贷款。

十、消费扶贫

(五十一)什么是消费扶贫?

答: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

(五十二)消费扶贫企事业单位要做哪些?

答:一是各企事业单位优先通过食堂、工会活动或福利等方式采购“9+5”扶贫重点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农副产品,并建立定向直供直销机制。二是各级预算单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在食堂采购农副产品等预算总额中确定并预留定向采购我区贫困群众农副产品比例。同时,预留比例通过供销合作总社运营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三是各单位积极传播爱心消费扶贫理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鼓励到贫困户较集中的镇村开展春游、秋游,并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参与消费扶贫。

(若出现因各项上级政策调整,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应从其规定或咨询具体业务部门。)

重庆市渝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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