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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回兴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1-07-23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6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重庆市渝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回兴街办〔2021〕103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重庆市渝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大队),有关单位:

为摸清辖区自然灾害风险的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减灾能力,客观认识辖区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现将《重庆市渝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北灾险普办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大队),有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普查办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全国方案》)总体要求及重庆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工作部署,我区于2020年10月启动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普查办),形成了区普查办、9个行业牵头部门及若干参与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架构。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重庆市方案》)工作要求,我区于2021年7月全面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本次普查主要目的是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的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减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主要包括5个方面任务:全面掌握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信息,实施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开展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编制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

(二)标准时点。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其中:5类自然灾害致灾因子调查依据不同灾害类型特点,调查收集30年(1990年-2020年)及以上长时段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承灾体和综合减灾能力调查、5类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年度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年度历史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时段为1978年至2020年。

(三)普查范围、对象、内容及成果。

1. 普查范围及对象。普查范围覆盖渝北区行政辖区。对象包括:与主要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2. 普查内容及分工。

(1)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水旱灾害(水利部门牵头)、地质灾害(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森林火灾(林业部门牵头)、气象灾害(气象部门牵头)、地震灾害(应急部门牵头)。

(2)承灾体调查评估:房屋建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公路水路设施(交通部门牵头)、市政设施(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公共服务设施及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应急部门牵头)。

(3)历史灾害灾情调查(应急部门牵头)。

(4)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应急部门牵头)。

(5)区风险评估与区划(单灾种+综合)编制(市普查办会同市级行业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区配合)。

3. 普查成果。包括9个行业领域专项成果及其汇总形成的全区综合成果,具体体现为“一库两图”及各类报告:“1库”即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两图”即全区风险评估区划图和风险防治区划图;报告主要包括各类、各级风险评估报告、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等。

(四)组织实施。

我区风险普查工作依托全国各行业领域统一开发的软件系统,遵循统一的技术规范,按照“条块结合、分级实施”的原则,按照“1+9”工作架构,由区普查办负责统筹,区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气象、地震、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及应急管理9个行业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五)进度要求。

1. 全面调查阶段(2021年下半年)。

5月—6月:开展筹备工作。

7月—10月:全区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各行业领域分别开展普查对象清查,数据采集、质检,以及本行业普查数据逐级审核上报(市级行业督导,区行业组织实施,区普查办统筹)。

11月—12月:开展各行业领域数据汇交及综合审核,形成区风险普查数据库。

2. 评估与区划阶段(2022年)。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抓紧开展工作部署。一是全区部署。7月中旬召开全区普查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我区普查工作。二是行业部署。9个区级行业部门分别召开行业部署会,安排部署行业领域普查工作,7月底前完成。三是镇街部署。各镇街召开地区工作会,统筹安排部署本地区普查相关工作,8月10日前完成。各行业、镇街部署工作情况以工作简报方式报区普查办。

(二)编制区实施方案。按照《重庆市方案》总体要求,我区因地制宜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综合),具体由区普查办会同各行业牵头部门负责。区实施方案应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经区政府同意,以区普查办名义印发实施,并于8月底前向市普查办报备。区各行业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由区级牵头部门根据行业实际情况明确具体要求。

(三)分行业开展调查并汇交数据。区各行业牵头部门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9个行业共计37项调查技术规范和市级部门要求,分别组织开展行业调查。通过全国统一建设的各行业调查系统,完成数据录入、质检及行业逐级审核上报等工作。区普查办统筹开展区级行业领域数据汇交及综合审核工作,形成数据库。

(四)开展评估与区划。2021年下半年,全市先期在巴南、合川两区开展评估与区划试点。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在2022年完成区综合评估区划和5类单灾种评估区划编制,形成全区风险普查结果。

(五)全过程抓好培训宣传。为统筹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区普查办已于7月8日以区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统一制作了宣传图册,并通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了风险普查相关宣传。区普查办和行业部门要制定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在市级统筹基础上,可直接利用市普查办宣传产品开展宣传,也可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自行制作宣传产品,广泛开展宣传。区级相关部门要有序组织开展各级管理人员、普查员业务培训,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一线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居委会作用,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风险普查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九项工程”中的第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切实推进灾害防治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风险普查作为有效降低灾害损失、减轻灾害风险的一项具体措施,在为灾害防治工作夯实基础的同时,也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布局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治理提供了支撑,是一项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本次普查系全国首次,涉及部门多、任务重、时间紧,协调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风险普查的现实价值和长远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风险普查作为当前我区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日程,挂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确保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普查办要依托“1+9”工作架构,有序推进普查实施。一是明确属事责任。坚持“条块结合”,“块”方面,普查办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抓好阶段部署、协调重大事项、督促进度平衡;“条”方面,9个行业部门全面负责本行业领域普查工作,包括机制建设、专项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培训宣传、质量把控、经费保障等全过程、全环节。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各镇街要全面落实普查组织实施,确保各个环节、各项工作、各项指标都有人抓、有人管,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务求实效。三是强化统筹责任。区普查办要加强对区级各行业部门的阶段统筹和督导,适时召开普查办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改进工作,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要通过普查调度管理系统、普查办工作会议、普查工作群平台、信息月报制度等工作路径,畅通上传下达、工作部署渠道,确保日常运转效能。

(三)抓住三个关键。一是“保量”,确保应查尽查。本次普查覆盖我区整个行政辖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虽然《重庆市方案》中对区县各行业领域普查任务量进行了初步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区级行业部门必须对普查实际任务量进行认真清查,按照实际任务量开展调查,确保数据全面完整。二是“保质”,确保符合标准。我区9个行业领域风险普查任务共涉及85项技术规范。每项任务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规范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删减指标,确保数据准确、符合标准。此外,要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发布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三是“保时”,确保工作进度。区普查办务必将今年下半年各行业领域调查阶段工作进度,作为统筹协调的第一要务上心抓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过程督导,确保各部门齐头并进、进度平衡,按时完成行业数据汇交,为明年评估区划阶段工作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四)强化技术支撑。区普查办要充分运用好市普查办派驻各区的技术力量,补充地方技术力量,强化技术支撑。9个区级行业牵头部门要围绕普查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推进模式,加强在区级实施方案编制指导、技术规范落实执行、软件系统使用等方面的指导,根据实际需求,不断优化本行业系统技术团队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区普查办要抓好技术统筹,会同各行业、区技术团队,切实做好全区数据质检、审核、汇交及评估区划编制工作。

(五)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全国方案》“以地方保障为主,中央适当补助”的基本原则,我区按照“1统9分”方式予以普查工作经费保障。“1统”即区县普查办的工作经费,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负责预算申报,由市级财政给予保障;“9分”即9个行业领域工作经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由各行业部门各自负责区级财政预算申报及保障。各区级牵头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普查经费保障工作,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加强行业内部资金调剂,保障普查工作需求。


重庆市渝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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