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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文字号 ]
    • 回兴街办〔2021〕42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回兴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1-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9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回兴街道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回兴街办〔2021〕42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回兴街道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大队),各社区,有关单位:

《回兴街道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回兴街道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回兴街道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

1.严格党政领导责任。落实《重庆市渝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渝北委发〔2019〕14号),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健全街道安委会及8个安全专项工作组、街道减灾委及4个专项工作组和消安委的运行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主动接受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的监督和指导,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严格行业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综合优势和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强化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各“一岗双责”科室、各社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查考核。各“一岗双责”科室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其他有关科室、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3.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做到长期抓安全标准化、平常抓隐患排查治理、关键环节抓总工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带头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安全负责人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统筹、重点推进和检查考核;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安全技术规程、措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决定、实施和监督;企业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总装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要加强对零部件供应企业、配套企业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集团公司(建设总包单位)要强化对下属企业(分包单位或标段)的安全管理。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安全管理。

4.严格有关单位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有关单位要落实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公示、宣传教育、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预案演练、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处置等灾害防治措施“十到位"。加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城市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灾害防治。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加强江河水库行洪清障。按照“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建设施工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治理。按照“四同步”原则,加强林区开办企业、设立旅游区等防火设施建设。

(二)开展严格的监管执法

5.坚持分级监管和实名制监管。完善区级部门、街道、社区分级监管及排查上报机制,严格落实工商贸、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场所、房屋装饰装修等行业领域分级监管制度,强化各级协同配合。持续推进企业实名制监管制度,公示“一岗双责”科室、社区、企业三级安全监管人实名信息,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一线员工和群众积极举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坚持有法必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家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7.坚持执法必严。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作为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严管重罚,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大力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对不具备法定免除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具备法定从重情形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8.坚持执法必规范。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高危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其他企业分级监管、重点执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委托执法,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素质,配备必要执法装备。改进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以罚代改”,通过规范执法服务企业发展。

(三)落实有效的预防治理

9.强化风险研判管控。探索建立“每月风险识别,季度会商研判,专家综合论证”的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务实开展风险常态研判,科学编制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形成“一图一表一库”。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风险研判和重大灾情的临灾研判,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以及重大情况变化、危险作业的专业研判,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10.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引入智力支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检查服务。探索推进有限空间模本化管理,持续推进“日周月”模本化管理,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排查清单,实施精准排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级”网格化监管,加强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社区日巡查、街道周抽查。完善厅级、处级、科级“三级”挂牌督办隐患制度,实施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

11.强化安全标准化创建。实施企业标准化达标升级3年行动计划,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和其他非高危大中型企业(单位)标准化全面达标,非高危行业小型企业(单位)标准化重点专业达标,其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岗位达标。推行安全标准化评审与执法检查“一体化”改革,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与行政许可、诚信管理、安全责任保险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12.大力统筹城乡安全发展。落实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要严格安全审查,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安全“三同时”制度。正确处理“放管服”与安全监管执法关系,简政不减责、放权不放任,不得借优化营商环境不监管、借招商引资不执法、借扶持企业不处罚。狠抓城市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管控,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提升城市安全文化。配合做好安全发展示范镇街创建工作。

(四)实施精准的专项整治

13.持续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配合区级部门持续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创建迎检验收准备。在前期创建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区安委会的最新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建资料和创建现场,确保资料无遗漏、现场全覆盖,着力改善辖区安全基本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特色亮点,展示具有回兴特色的安全发展名片。

14.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促进安全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渝北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和《渝北区版清单》,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坚决把各项问题及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人员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15.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方面,深化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深化城市道路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推动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持续开展公路客运车辆、公交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车面包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清零”行动,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道路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针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部署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施工方面,持续开展“两防”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和无证施工等行为;危险化学品方面,围绕重点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危化品领域全链条管理;工贸方面,开展企业风险隐患“销号管理”,彻查彻治粉尘涉爆、铝加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消防方面,深化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巩固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特种设备方面,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旅游方面,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旅游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对问题特别突出的行业领域和区域,坚持以现场会的形式推动专项治理,以点带面扭转安全形势。

16.深化自然灾害专项整治。围绕防灾减灾基础性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抓紧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河道,加强下水管网清淤工作,集中开展河道行洪隐患和病险塘库整治。继续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分级分类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防治,完成威胁学校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强化森林防火巡山守卡,严控野外用火。

(五)构筑坚实的基层基础

17.夯实基础工作。强化基层建设,在各“一岗双责”科室、各社区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组织架构。配齐并维护好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完善基础台账,动态更新“基础、隐患、整改”三套基础台账,践行“六步闭环工作法”推进重点隐患整治。规范基础资料,执法文书统一格式、规范填写。

18.提升基本素质。重视干部培训,开展业务培训及轮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和“干中练,练中学”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应急知识储备和实操能力。注重全民宣传,深入推进安全及防灾减灾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五进”活动,选点科桐路社区打造安全示范城市现场点,选点康兴路社区打造应急知识科普基地;结合线下线上宣传、创编文艺节目等创新方式开展全民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扎实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事故警示教育。突出重点宣教,每年对锦屏服装城、羽裳圣名、五金机电城三大片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事故灾害应急演练活动。

19.推动科技兴安。探索建设回兴街道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做好区级两大平台信息录入,切实提升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坚持规划引领、统筹集约、问题导向、急用先行。鼓励对高强度高风险作业实施“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

(六)构建高效的应急预警处置保障体系

20.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加强地质灾害网格巡查,强化自建房和工程建设高切坡地质灾害监测;加强河流、小水库和病险水库水情汛情排查、上报;加强城区内滂、山洪灾害易发区、涉水旅游景区等防洪重点区域的监测;开展森林火灾易发重点时段、人群、区域及重大隐患治理。

21.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加快健全街道应急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伍、民兵应急分队);依托辖区内台商消防站专业力量及蓝天救援队的社会救援力量,有力推进17个社区微型消防站救援队伍建设、培训、拉练,强化应急管理队伍作风建设和精神塑造。

22.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全面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按照全区统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装备标准,配备执法装备及应急器材;根据区应急综合执法、抢险救援车辆租赁制度,配备应急执法专用车辆。

2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狠抓联动处置,切实做到实时监测预警、严格值班备勤,采取街道牵总、驻街单位联动的“1+8”应急处置模式,实现协调联动。强化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3 + 8”制度架构(包括监测预警、值班调度、处置救援3个方面,排查监测、研判预警、信息接报、力量调动、现场指挥部建设、现场处置、调查评估、救灾工作8项制度)。结合实际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森林火灾、高层建筑火灾等多灾种、实战化应急演练,加强社会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加强灾情管理、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房重建和冬春救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大队),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灾害教训,深度剖析“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在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具体表现,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责任,确保“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问题反思整改取得实效。要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安排部署、有任务指标、有工作履职、有考核奖惩、有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社区,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大队),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全面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记功,努力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街道安委办、街道减灾办要进一步改进巡查检查、督查考核方式,灵活运用综合督查、重点时段专项督查、日常明查暗访、年终目标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强化结果运用,对先进单位、个人实施奖励,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开展函询督办、警示约谈,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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