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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7500771976/2024-00097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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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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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古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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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7-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7-30
古路镇2024年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工作提醒
工作提醒
各村(居)委会,镇各科室(中心),各驻镇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作出如下提醒: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关于建立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渝北委教秘发〔2022〕6号)要求,构建部门、家庭、社会、学校“四位一体”的防范工作责任体系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居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安全利益、成长利益、合法权益。
2.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古路派出所、古路教管中心等部门要做好管辖范围内水域隐患的排查整治,各村居要以居住点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每月对辖区内的开放水域逐一进行摸排,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绘制危险水域地图,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志愿者等开展常态化巡查,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和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按照分段包块原则,落实对水库、河道等事故多发重点地段和时段的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责任,加大可能发生人员溺水事故的隐患和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发现有游泳、戏水要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全力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4.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
5.民生服务办公室、镇团委、镇妇联等部门要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要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积极发动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为特殊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教育活动,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
6.各相关部门、村居要广泛开展高频次、全覆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线下主题班会、家访、家长会、发放告知书等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和家长学习预防溺水知识,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五个一”要求,引导广大师生时刻牢记防溺水要做到“七不三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意识。
7.镇政府将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亡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