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认真组织学习,提升法治水平。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年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4次,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调整充实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第一责任人工作落实,形成政府主体实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3.加大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利用“三月普法月”、通过院坝会、微信群、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学习,切实增强全镇群众法治观念。3月17日开展《劳动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认识,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有效提高了工人朋友的维权意识。5月11日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宣讲。进一步提高村民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家庭文明和谐的发展。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深化改革,加强企业服务。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重点企业一对一帮扶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工作,实现企业咨询、办事一体化服务。二是落实政策,保障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惠企纾困集中攻坚行动暨大走访活动,走访重点企业217家次,收集问题诉求29条,解决28条。三是加强引导,助推企业发展。积极引导81家企业注册“信易贷”融资平台和390家企业注册“惠企通”政企服务平台,协助辖区企业申请企业贷款。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依法依规制定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备案制度、审查制度,吸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意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镇“律师周三见”、“村(社区)律师月月见”服务项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镇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91件,法律宣传活动3件,代理诉讼案件1件,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17件。
3.提高风险评估质量。制定了《古路镇应对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预案》,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做好重点工作风险评估,提高突发事件风险化解能力。2023年全镇没有发生因应评未评或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操作流程、操作标准和工作制度,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清单化、目录化管理。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依法举行听证,并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重大纠纷案例、重大决策事项,均组织律师顾问进行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
(五)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情况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条例》的规定,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镇政府主体责任,镇长作为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行政检查。进一步明晰镇综合执法办(执法大队)、食药监、应急办、规建办、村建中心、司法所等部门职能,明确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等重要行政执法内容,确保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 创新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明晰执法事项。以综合执法事项为牵引,实施“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同时将综合行政执法纳入“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构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置的闭环监管体系。
- 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力量。一是执法程序更加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遵守国家法定程序,在开展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依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二是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执法过程中严格按规定亮证执法、佩戴标志、出具执法文书、文明用语,规范了事中公示,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慎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综合运用多种行政执法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三是执法文书更加规范化。规范使用专用执法文书,落实执法文书专人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文书、证据材料以及电子文件、电子数据等进行立卷归档。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
1.完善政府监督制约体系。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经批准并公布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跟踪评估已经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措施的执行效果。
2.修订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以下4个渠道主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古路镇政府网站、古路镇公共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示LED电子屏、古路镇公共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示栏。
3.推动各类监督相互协调。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信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自觉接受纪委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群众意见,畅通当面举报、信函举报。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1.健全化解纠纷机制。整合网格员、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资源调解处理矛盾,建设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及就地化解服务体系。全镇有17个人民调委会,137名人民调解员,以“慈孝堂屋”为阵地创设“法德课堂”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适时开展法治宣传及调解纠纷。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截止12月底化解矛盾纠纷235件,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推进实施“法律之家“建设。提升法律之家实体平台,将我镇黄金阁社区作为2023年“社区(村)法律之家”提升工程示范社区,推进“法、理、情”相结合,创新将法治文化与慈孝教育相结合,将“慈孝”融入法律之家建设,依托我镇”慈婆婆孝媳妇“品牌推动“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切实提升法治感染力。
3.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着力“攻坚化积”,确保社会稳定。今年我镇受理信访诉求273条,其中人民建议60条,不予受理13件;下访接访375人次,其中建议类9条,调解各类纠纷113件。在全国两会、亚运会、市两会、市委巡视组巡视等重要节点期间,针对重点人员召开研判会18次,逐一对信访重点人员进行研判,落实专人专策,防止脱管失控。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渝北区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责任清单》。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古路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贯彻落实各村书记第一责任制度。要求各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并将其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学习民法典、宪法。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制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全民学法的意识还不够浓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够。普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宣传形式总体比较单一,宣传的载体还不够丰富。
(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村居调解员是处理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但普遍存在着文化层次偏低、法律知识缺乏、年龄结构老化、年轻同志调解经验不足等问题。
(三)法律专业人才队伍需要进一步配强。法治政府工作专业性强,涵盖面广,需要镇各部门全力配合,而从事法治工作的司法所人员的专业性亦不够,难以支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健康开展。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提升宣传氛围。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对法制观念还比较淡漠的群众进行重点培训。二是选拔政治素养好的居民,引导他们主动担任“法律明白人”的带头人,在生活中能随时随地在群众中以案普法。三是将法治建设融入到党建工作、安全稳定、民生服务等中心工作中,高频次、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对16个村居加强普法宣传、加强与村居负责人沟通,促使村居负责人对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高度重视。
(二)加强干部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水平。一是各村居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把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各方面各领域制度和规定,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参加法治理论考试,法院旁听庭审活动,带头开展专项述法,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测评。三是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最大合力。
(三)加强干部法治培训,增强干部法治素养。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加强干部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及时了解矛盾的发生和演变情况,鼓励各方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协商,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依法维权和司法保障 在解决矛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矛盾,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
(四)加大干部监督,推行依法行政。加大法治理论的学习和法治考试的监督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通报,基层干部作为依法行政的直接实施者,最基本的要求是知法懂法,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要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只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对干部进行培训,丰富干部法治知识水平,从而知法懂法,进行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