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7500771976/2024-00055
- [ 发文字号 ]
- 古路府发〔2024〕14号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古路镇
-
- [ 生成日期 ]
- 2024-04-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2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古路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古路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
现将《2024年古路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古路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年,古路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工作导向,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古路社会经济建设纵深推进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全面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由镇党群办牵头每年至少学习4次以上。二是充分利用全镇范围内的宣传平台和载体,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报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三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考核述职制度。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成果。配合区司法局做好全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项创建工作。配合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宣传报道、经验交流及效果巩固工作。
(二)积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
(三)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是司法所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培训;二是由司法所牵头,组织各村居充分利用辖区LED显示屏、法制宣传栏、制作横幅等宣传载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90%以上。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85%以上。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镇党政办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二是司法所配合党政办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三是根据区司法局工作安排,镇党政办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上位法和“放管服”等改革决策的规范性文件。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镇执法办、镇执法大队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二是镇有相关执法权的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重点领域执法案卷评查,全年至少上报2件执法案卷到区司法局进行评审。三是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常规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讲座,开展执法技能实地演练、情景案例实操等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全年不少于1次。
(六)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重点执法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依法行政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落实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三是对接多渠道,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义务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事项,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实现法律普惠企业全时空。
三、稳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不断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法治观测点入驻镇公共法律工作站,持续提升司法便民为民服务全镇人民群众。二是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的服务理念为抓点,通过重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APP开展线上法律咨询,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体平台开展线下法律咨询、企业问诊等活动,实现法律服务全天候,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水平。三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和经济困难标准核查办法,积极对接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确需帮助的人员,做到“应援尽援”。四是充分发挥村居义务法律律师的作用。在化解矛盾纠纷时主动邀请驻村居律师参与调解矛盾纠纷,以提升调解案例质量,全年邀请村居义务法律律师参与调解纠纷不少于2次。
(二)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一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镇各科室、各村居要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信访条例》《禁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重要内容提高宣传力度,提升辖区居民法治意识。各科室每季度至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次;各村居每月至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次,同时司法所要在每年的3月法治宣传月、5月的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点开展普法活动不得少于3次。二是增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积极性,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三是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活动参与度。各村居要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深入辖区单位、学校、医院、企业、建筑工地、家庭等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各村居全年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三)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完善矛盾联调机制。由司法所牵头及时更新调解专家库成员信息,指导制定“一案一册”的调解方案,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同时建立矛盾纠纷风险预防预警体系,将“事后调解”向“事前防范”转变、“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各村居每季度录入调解纠纷案件不少于10件,调解成功率、协议履约率不得低于98%、90%。二是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质化解。以司法所、镇平安办为平台,联合法律顾问、驻街法官、派出所民警、村居干部等多元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各村居要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平台,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运用“熟人”理念及参与式工作方法,用“人情”来化解邻里间的矛盾。各村居必须配合司法所、镇平安办化解 “诉源治理”推送案件。三是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活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调解技巧的积累,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及业务能力。其中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四)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一是做好常态走访关怀。各村居和网格要按照网格任务清单对各类人员开展常态走访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身体健康情况,并做到重点人员一人一档,留档存放。二是做好劳动就业服务。对有就业需求的重点人员,由镇劳保所牵头,民社、司法、妇联等部门配合,搭建重点人员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绿色通道,落实重点人员就业收策、普惠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将重点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三是定期开展活动。各村居每季度需组织1次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性活动,并做好考勤记录。各村居每年至少开展2次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走访活动。四是推进刑罚执行规范化一体化。按照市、区司法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及服务管理机制,做到刑满释放衔接率和重点对象必接必送为100%,严格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党政办公室2024年4月9日印发 |